HIV急性感染期診療管理專家共識( 三 )


4.1.6(B1)對任何近期診斷性傳播疾病(STI)的患者都應加強HIV抗體篩查 。
4.1.7(B1)對HIV急性期感染者的近期性伴進行動員檢測和干預 , 及時阻斷經性再傳播 。
綜合以上要點 , 急性期篩查流程見圖1:
HIV急性感染期診療管理專家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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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甄別抗體延遲產生人群(C1)
因生物學因素、個體因素、感染狀態和暴露前是否應用PEP和PrEP , 可能導致抗體延遲產生的個體 。
對近期有PEP或PrEP(正在使用或近期停用)、有明確的高危行為和急性期癥狀但抗體檢測陰性、合并其他免疫性疾病者 , 需警惕HIV急性感染 , 應積極進行HIV核酸檢測 。
盡管針對不規范使用PEP/PrEP的人群分析數據尚且較少 , 但務必注意此類人群的診斷策略 。
4.3急性期啟動抗病毒治療
4.3.1急性期治療的意義:
自2015年開始 , 一致推薦確診HIV感染 , 無論CD4細胞水平高低 , 均建議立即開始抗病毒治療(A1) 。
急性期治療也被國內外各大指南推薦 。
急性期開始規范ART的獲益有:改善急性期癥狀、降低HIV-1病毒載量調定點、減小病毒儲存庫的大小、減少病毒株傳代、降低免疫激活和炎癥、保護機體免疫功能和淋巴組織的完整性等醫學意義、傳播風險顯著降低等公共衛生學的意義 。
4.3.2一旦診斷急性期HIV感染 , 應盡快啟動抗病毒治療 。
急性期治療方案選擇與常規治療一樣 , 但更強調推薦能夠快速降病毒和具有高耐藥屏障方案 , 包括含整合酶抑制劑的方案和增效蛋白酶抑制方案 。
啟動前的常規基線檢測更需要強調對病毒載量、病毒基因型耐藥變異檢測、HBV、梅毒、HCV的篩查 。
4.3.3在診斷急性HIV感染后 , 尤其對曾經使用過不規范PEP/PrEP方案、多性伴感染者 , 應盡可能在治療前對蛋白酶(A2)、反轉錄酶(A2)和整合酶(B2)基因進行HIV基因型耐藥檢測 。
4.3.4對正在接受PEP的求詢者:當接受PEP治療的求詢者診斷出急性艾滋病病毒感染時 , 應繼續接受抗反轉錄病毒治療(A2) 。
4.3.5對正在采取PrEP的求詢者:
由于在采取暴露前預防的過程中感染HIV的患者發生耐藥突變的風險更高 , 建議盡快做耐藥檢測并同時選用經評估充分有效的抗反轉錄病毒療法(A2) 。
4.3.6急性期治療患者依從性仍存在以下挑戰:
①因對診斷心存懷疑而對治療存在顧慮;
②因無癥狀而對治療存在懷疑;
③擔心藥物不良反應可能帶來生活質量下降;
④其他因素 。
針對上述可能影響依從性的因素 , 需要在啟動治療、治療隨訪中進行持續的依從性教育和評估 , 確保治療效果 , 達到急性期治療的醫學意義和社會學意義 。
4.3.7治療后評估:
同常規抗病毒治療一樣 , 強調在治療后4周、12周必須進行病毒載量檢測 。
綜上 , 本共識擬提高一線醫務人員對急性期HIV感染診斷的意識 , 各初篩實驗室尤其是確認實驗室在進行檢測結果解讀時需要重視并結合其流行病學史 , 制定規范化急性期HIV感染的篩查流程 , 進一步提升HIV感染急性期的診斷率和治療率 , 以期盡快發現HIV急性感染者 , 盡早抑制感染者體內的HIV復制 , 降低HIV的傳播與流行 。
文章來源:北國之春公共衛生咨詢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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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IV急性感染期診療管理專家共識[J].中國艾滋病性病 , 2022 , 28(06):73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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