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醫師參與公共場所救治不承擔民事責任


醫師|醫師參與公共場所救治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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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額300萬,免賠額1萬,賠償比例100%,值得購買8月17日,醫師法草案三審稿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 。本著保障醫師合法權益、加強醫師隊伍建設、保障人民健康的原則,草案三審稿從多方面對醫師法進行了修改完善 。
為鼓勵醫師積極參與公共場所救治活動,草案三審稿新增規定,國家鼓勵醫師積極參與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場所急救服務;醫師因自愿實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
同時,草案三審稿進一步體現了對醫師的關心愛護,充實完善醫師休息休假、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等規定 。一是新增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醫師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定期開展健康檢查 。二是明確醫療機構應當參加醫療責任保險或者建立、參加醫療風險基金 。
在醫師晉升考核評價方面,為樹立正確評價導向,草案三審稿規定,將職業道德、專業實踐能力和工作業績作為重要條件,科學設置有關評定、聘任標準 。
分享一下我帶父親看病的經歷 。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的認知里父親身體一直算不錯的 。
即便有也只是一些小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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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綠色通道,更快獲得治療的機會,趕快行動詳情請查看直到近幾年,有一天他告訴我他去藥店免費測血壓了并把血壓告訴我了,低壓是九十多,高壓多少我現在不記得了 。
因為大學選修過健康教育,我一直記得低壓高于九十也是高血壓,所以我告訴他明天去醫院檢查一下 。
當然,他沒有去 。
后面一個多月的時間,他自己每天去檢查血壓,低壓最高的時候到了一百一,我強行給他掛號,讓媽媽陪著他去醫院檢查 。
一系列檢查下來,醫生診斷高血壓,父親開始吃降壓藥 。
確診高血壓以后,大概一年不到的時間,父親說覺得心跳快,心慌,還是不肯去醫院,我又強行掛號,讓媽媽陪著他去醫院檢查了,背了一天的一種監測的盒子后,醫生診斷是房顫,讓做射頻消融術,但是這個手術我們這里不能做,只能去省會城市的醫院做 。
父親就開始抗拒,我自己查了一下房顫手術復發率還是高,也有一些人后悔做這個手術,于是這個事情在父親的不愿意,和我的猶豫之下,家里也沒人注意這個問題 。
糖尿病和高血壓都是許多人年紀大了都會遇到的常見病,一旦出現后再想購買保險都會變得困難重重,所以提前為自己準備一份保障變得非常必要,這里為您挑選了一份百萬醫療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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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額300萬,免賠額1萬,賠償比例100%,快來領詳情請看去年,父親靜脈曲張嚴重,我用了很久說服他去做靜脈曲張手術,在醫院檢查的時候他都很想出院,結果在術前檢查發現他心血管有嚴重狹窄堵塞情況,要先做心臟手術 。
正好我要去省會城市交流學習半年,就準備等我過去了,把父親接過來徹底地檢查治療 。
結果,我剛走不到一個月,奶奶摔倒骨折了,父親母親要照顧奶奶,也就沒再提來檢查身體的事情 。
直到1月份,我突然接到媽媽的電話,讓我跟爸爸說說話,她怕父親被我奶奶氣暈過去了 。
【醫師|醫師參與公共場所救治不承擔民事責任】我奶奶因為年紀大了,有時候會口無遮攔說一些很不好聽的話,包括說我已經去世的爺爺的壞話,我父親有時候會因為制止她而和她發生爭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