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5歲女孩吃香蕉噎死,家屬向贈送香蕉鄰居索賠73萬,法院判了( 二 )


從法律的方面來看 , 要想確定侵權責任 , 首先必須要確定被告者侵權行為的存在 。 在本案中 , 小婷的死亡和小力給香蕉之間具有前后時間關系 , 且小婷的死因為香蕉堵塞氣管造成窒息死亡 。 因此 , 小婷的父母認為 , 小婷的死亡和秦家給小婷香蕉的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 , 因此將秦家告上了法庭 。 而在這場案件中 , 小婷父母狀告的并非僅僅只有秦家一方 , 贈送香蕉給秦家的領居孫大媽也被告上了法庭 , 理由是提供了致使小婷死亡的“兇物” 。
根據當時還在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責任侵權法》規定 , 當行為人因過錯侵害到他人的民事權益并造成了財產所有權或者是生命健康權等方面的損失時 , 作為過錯方 , 行為人應當承擔一定侵權責任 , 具體承擔部分應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
小力將香蕉分享給自己的好友吃 , 這是一種兒童間和睦友好的行為 , 不存在過錯性 , 而孫大媽贈送香蕉給秦家的行為同樣是帶有善意的 , 且孫大媽行為的直接收受人為秦家 , 并非小婷 , 即便香蕉曾經屬于她 , 在其贈送之后 , 已經和香蕉之間沒了歸屬關系 , 因此小婷家屬遷怒于她 , 是沒有任何道理可言的 。
回顧5歲女孩吃香蕉噎死,家屬向贈送香蕉鄰居索賠73萬,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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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至于小力的行為 , 有領居證明 , 在小婷接過香蕉的時候 , 在院子外忙活的小婷爺爺其實有看見小力行為 , 此說法也經小婷爺爺自己證實 , 小婷爺爺的未阻止 , 從側面也印證了他本身并不認為吃香蕉存在危險性 , 也同樣說明他默許了孩子吃香蕉的行為 。
因此 , 即便具有前后時間的關聯 , 但從法律上講 , 吃香蕉的行為在大人的普遍認知中是無法與死亡相結合的 , 更何況是一個小孩子 , 因此最終判定 , 小婷的死和秦家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 , 被告兩方都不用承擔責任 。
案件獲勝讓秦家人心中長吁了一口氣 , 但是同時他們也知道即便事情是誤會 , 這多年的領居情誼也再也回不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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