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屯|關于疫情防控,全省各地最新規定!( 三 )


二、請近14天內有過涉疫地區旅居史、接觸史或者與最近公布的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行程軌跡有過交集 , 特別是同時間去過相同地點或乘坐過同航班、同車次的抵返伊人員 , 要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屯)、工作單位報備 , 并配合執行疫情排查、核酸檢測、隔離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 。 對故意隱瞞旅居史、接觸史 , 不主動報告疫區行程 , 造成疫情傳播后果的 , 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
三、倡導廣大市民群眾不聚集、不聚餐、不聚會 , 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揮帶頭作用 , 堅決不允許組織、參與大規模聚會聚餐 , 減少走親訪友活動 , 個人家庭聚會要嚴格控制人數 。 不邀請省外、境外人員來伊 , 各類調研、檢查活動要嚴控陪同人員數量 。
四、非必要不舉辦大型聚集性會議、論壇、培訓、演出等活動 , 能夠線上舉辦的盡量采取線上方式 , 確需線下舉辦的原則上至少延期14天 , 并根據國內疫情形勢變化再擬定具體時間 , 50人以上規模必須履行審批程序 , 并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 要嚴格審批 , 慎重評估 , 做好防控 , 錯過窗口期 。 凡14天內有過涉疫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 。
五、積極倡導市民紅事緩辦、白事簡辦 , 少聚集 , 少外出 , 減少不必要的聚餐聚會 , 從嚴控制集體用餐規模 。 省內發生本土疫情期間 , 各類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控制用餐人數 , 不得超過店內容量的50% , 嚴禁變相超人數超規模接待 , 用餐時保持一米安全距離 , 不得承接單個規模超過100人的婚慶、喪事、壽宴、生日宴等各類集體用餐 。 凡是30人(含)以上規模集體用餐的必須嚴格執行報備制度 , 并安排專人查驗健康碼、行程碼、測溫 , 對無法掃碼的人員要進行實名制登記 。 凡14天內有過涉疫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聚集性用餐活動 。 對不執行上述規定的各類餐飲場所 , 一律予以關停 , 造成疫情傳播后果的 , 將嚴肅追究承辦餐飲服務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
六、麻將館、洗浴、影院、劇院、歌廳、舞廳、足療店、按摩院、游戲廳、網吧、劇本殺、室內體育健身場所、室內兒童游樂項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類線下教育培訓機構 , “兩站一場”、出租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 酒店飯店、商場超市、農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 要加強管控 , 嚴格落實測溫、戴口罩、掃“兩碼”(健康碼、行程碼)防疫措施 , 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 防止人員聚集 , 并經常性做好環境通風、消毒工作 。
七、景區景點、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等嚴格落實限流、預約、錯峰、消殺等要求 , 實行分時預約、掃碼(健康碼、行程碼)、戴口罩措施 , 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50% , 并嚴格控制瞬時流量 。 暫停景區景點內部表演 , 暫停組團跨省旅游、暫停接待跨省團組 , 暫不接待14日內具有涉疫城市旅居史、接觸史人員 。
八、各級醫療機構封閉管理 , 禁止探視 , 嚴格做好院感防控 。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 特別是發熱門診、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民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等 , 要加強對發熱、干咳、乏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肉痛、腹瀉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的監測 , 一旦發現可疑癥狀患者要立即采取留觀隔離措施 , 第一時間向屬地疾控機構報告 , 嚴禁患者私自離開 。 零售藥店要嚴格執行“沃填報”制度 , 對購買退熱、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類藥品的要實行實名登記制度 。
九、兒童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精神衛生機構實行全封閉管理 , 禁止人員進出 。 養老機構暫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 , 暫停直接接觸的親屬探視 。 公安司法行政監所實行全封閉管理 , 暫停直接接觸的家屬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