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麻醉去搶救另外一個患者,不巧局麻藥中毒該怎么界定責任?( 二 )


本以為解釋解釋就可以了 , 患者家屬可是像逮住了什么似的 , 要醫院以醫療事故來處理 。
如果張醫生在麻醉期間跑出去喝茶了 , 醫院肯定也不會原諒他 。 可是 , 這次完全是特殊情況 。 于是 , 醫院也請律師據理力爭 。
最后 , 這個事情定性麻醉意外 。
打完麻醉去搶救另外一個患者,不巧局麻藥中毒該怎么界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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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來了解一下什么是麻醉意外和醫療事故:
麻醉意外則包括很多情況 , 大部分都是指無法預料和無法控制的 。 法律上規定 , 醫療意外 , 是指麻醉醫生在從事診療過程中 , 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體質的特殊性而發生難以預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殘疾或者功能障礙等不良后果的行為 。
而醫療事故 , 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 , 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 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 其中關鍵的兩項是“違反了法規、規定和規范” , 并且造成了人身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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