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最新|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第13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
【疫情|最新|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第13號)】(第13號)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國內低風險地區人員入寧 , 測溫驗碼無異常的正常流動;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和入境解除隔離人員入寧 , 按相關政策執行 。 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人員跨市域流動 , 不再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 除自治區統一設置的入寧通道查驗點外 , 各市、縣(區)撤除自行設置的查驗點 。全區市、縣(區)際客運班線恢復運營 。
三、 自11月19日起 , 未發生本輪疫情的縣(市、區) , 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恢復線下教育教學活動;發生過本輪疫情的縣(市、區) , 轄區內中學恢復線下教育教學活動 。 自11月25日起 , 發生過本輪疫情的縣(市、區) , 轄區內小學、幼兒園恢復線下教育教學活動 。 具體復課時間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決定 。
四、自11月19日起 , 區內各大中專院校實行半封閉管理 , 學生非必要不出校 。自11月25日起 , 區內各大中專院校解除半封閉管理措施 。
五、 自11月25日起 , 區內旅游景區和棋牌室、影劇院、網吧、歌廳、酒吧、臺球廳、博物館、圖書館、健身場所、培訓機構等有關室內公共場所、宗教活動場所 , 在嚴格落實限流、限時、錯峰、測溫驗碼等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恢復開放;監所、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取消封閉管理措施 。
六、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 線下舉辦會議和活動堅持“非必要不舉辦”原則 , 確需舉辦的按程序報批 。
七、廣大居民要密切關注自身健康狀況 , 科學配戴口罩 , 保持社交距離 , 注意個人衛生 , 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 身體狀況異常時及時就近前往醫療機構就診 。
八、11月18日起 , 寧夏回族自治區全域為低風險地區 。 低風險不等于無風險 。 廣大居民要遵守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 履行公民法律義務 , 不信謠、不傳謠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寧夏回族自治區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1年11月18日?
來源:寧夏廣電新聞中心微信公眾號
編輯: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