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因社會混檢陽性被處罰!必須在院內做核酸?( 二 )


“醫學界”獲取的一份《武漢市中心醫院疫情防控承諾書》(11月11日)中有如下規定:
二、按照醫院規定 , 上下班通勤期間 , 嚴格執行“兩點一線”要求 , 建議非公共交通出行 , 如需乘坐公交 , 全程配戴好口罩、做好手衛生 , 盡可能避免聚集 。
三、調休期間居家休息 , 不隨意外出、不隨意聚集、外出聚餐等 , 購物建議采用網上購物 , 做好外賣快遞物品消毒 。 建議同住的家屬減少外出聚餐、購物等聚集活動 。
四、按照要求及時完成每日核酸檢測 , 在院工作人員需在醫院采樣 , 調休人員在社區采樣注意不聚集 , 與他人保持距離 , 盡可能避免在老舊小區或人流量大的采樣點檢測 。
這份“承諾書”需要醫生親自簽字 , 陳志剛被處罰的原因就是違反了第四條 。
“我去我媽媽所在的小區都不敢吃飯 , 控制時間 。 一來 , 避免對他們小區產生影響 , 二來 , 避免被封在小區里 。 ”李文清說 。
她還記得有一位同事被防疫電話通知居家后 , 立刻在科室群像科主任報備 。 科主任在群里問 , “這是因為哪檔子事居家了?”“因為望京地區的萬達美食城出現陽性病例 。 ”主任一下就急了 , “你上那兒干嘛去了 , 不是說了嗎?兩點一線 。 ”
大夫馬上解釋 , 主任 , 我去修手機去了 , 萬達廣場地下有修手機的 。 修完手機我就走了 , 沒上美食城 。
這也是醫生們為了疫情防控所做出的犧牲 , 讓渡了部分自由 。 如果出現“社會面混檢陽性” , 導致醫院多個病區被臨時性管控 , 醫生應當被處罰嗎?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華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鄧利強表示 , 如果醫院要對職工罰款或者取消評優資格 , 不能由院辦公會說了算 , 必須要經過全體職工大會投票表決 , 因為這牽扯到職工的利益 。
在他看來 , 在院內核酸是畫地為牢的不平等條款 。 作為被管理者 , 《武漢市中心醫院疫情防控承諾書》顯然醫生不能不簽 。 但承諾書變向剝奪了醫生應有的一些權利 。
“如果醫院可以這樣要求 , 社區能不能規定必須在社區內做 , 在其他地方做的核酸結果我不認可 。 這樣 , 整個社會都寸步難行了 。 ”鄧利強說 。
鄧利強強調 , 在傳染病防治中 , 醫療機構應當公平、客觀地看待新冠給社會帶來的風險 , 不能層層加碼 , 更不能一刀切 。
來源:醫學界
責編:田棟梁
校對:臧恒佳
編輯:畢北北
醫生因社會混檢陽性被處罰!必須在院內做核酸?】*"醫學界"力求所發表內容專業、可靠 , 但不對內容的準確性做出承諾;請相關各方在采用或以此作為決策依據時另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