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了就在家隔離?專家:不能!存在三個問題

近日 , 轉運成了市民關注的焦點 , 有些市民覺得沒有轉運的必要 , “陽”了在家隔離就行了 , 這樣做可以嗎?
11月25日 , 重慶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第149場) , 重慶市疾控中心主任醫師羅飛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
“陽”了就在家隔離?專家:不能!存在三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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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飛介紹 , 按照相關方案 , 感染者是不能夠進行居家隔離的 。 這里面存在三個問題 , 就科學規律來說 , 這是違背醫學常識的;就社會治理來說 , 這是違背了社會責任 , 還有家庭責任的做法;就法律法規來說 , 這是違背了《傳染病防治法》的行為 。
第一是科學規律的問題 。 將感染者以及密切接觸者轉運到集中隔離場所 , 這是阻斷疫情傳播的基本防控措施 , 這是一個常識的問題 。 隔離是為了阻斷病毒的傳播途徑 , 而不是簡單限制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 。 因此 , 在隔離期間必須要遵守相關的健康管理措施 。
目前 , 重慶在處置本輪疫情過程中 , 將轉運主要分為了三類:確診病例中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人需要轉運至定點醫院接受集中隔離治療;輕癥和無癥狀感染者需轉運至方艙醫院;密切接觸者需要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 。 密切接觸者和感染者不能在同一場所進行隔離醫學觀察的 。
隔離期間 , 相關部門針對不同的人群或者人員 , 分別采取了臨床治療或者是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 。 對于無癥狀感染者主要的管理措施是通過隔離醫學觀察 , 監測其臨床的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結果的一些變化情況 , 如果出現了符合診斷標準的相關指標 , 就會訂正他的診斷為相應確診病例 , 然后實施相應的治療或者隔離醫學觀察等管理措施 。 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的原因是因為新冠病毒是有潛伏期的 , 需要經過一個最長的潛伏期去觀察 , 結合相應的核酸檢測 , 才能確認這位密切接觸者是否感染了病毒 。
二是社會治理的問題 。 對感染者進行轉運隔離 , 是保護其家人、鄰居和朋友的基本社會治理措施 , 居家隔離的感染者很難做到嚴格意義上的隔離 , 他們與家庭成員之間由于長期生活、居住的原因 , 幾乎無法做到避免接觸或者是安全接觸 , 容易造成疫情的繼續傳播或者擴散 。
“陽”了就在家隔離?專家:不能!存在三個問題】第三是法律法規的問題 。 新冠肺炎作為乙類傳染病按照甲類管理 ,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三十條的規定 , 病人和病源攜帶者應該給予隔離治療 。 國家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中也明確要求無癥狀感染者參照輕型病例進行管理 , 在方艙醫院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所以 , 根據國家相關方案要求新冠肺炎感染者應當及時轉運到醫療機構或者方艙醫院 , 以避免疫情擴散 , 同時讓其接受醫護人員的指導和接受必要的治療措施 , 加快他的康復進程 , 防止出現重癥或者危重癥 。
羅飛提醒 , 也有一些密切接觸者中的特殊人群 , 如14歲以下的兒童、半自理或者無自理能力 , 以及有嚴重基礎性疾病的密切接觸者 , 可以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實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 但必須明確陪護人員以及緊急聯系人 。 在居家期間 , 務必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 不與家人接觸 , 更不要外出家門 。 確需與隔離人員密切接觸的家人 , 比如一些需要照顧癱瘓老人的子女 , 也必須嚴格與其他家人隔離開來 。
上游新聞采訪人員石亨攝影張錦旗重慶市政府新聞辦供圖
編輯:夏洪玲
責編:張松濤
審核:馮飛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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