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疫情尚未結束 防控不能松懈

為進一步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 , 在此提醒全市廣大人民群眾 , 疫情尚未結束 , 防控不能松懈 , 請您及時掌握健康提示 , 認真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
一、密切關注當前國內疫情形勢、省內疫情發展情況
從正規渠道獲取權威疫情信息 , 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不恐慌、不焦慮 。 及時關注確診病例和密切接觸者的行程軌跡 , 如果在時間和空間上存在重合 , 立即向所在社區(村)、單位報告 , 按要求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 封控區人員要做到封閉管理、足不出戶 , 管控區人員要做到人不出區、嚴禁聚集 。
二、時刻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
不僥幸、不大意 , 不去中高風險地區 , 不與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密切接觸;慎終如始堅持做好個人防護 , 按要求做到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不聚會、不聚餐、不扎堆 , 減少人員流動;科學佩戴口罩 , 保持合理社交距離 , 就餐使用公筷公勺 , 咳嗽噴嚏講禮儀 , 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為準則 。
三、認真監測自身及家人健康
當前正值呼吸道傳染病高發季節 , 每個人都應該認真做好自身及家人健康監測 , 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 , 不要自行購藥治療 , 應立即科學佩戴口罩到正規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 就診過程中做好防范感染他人的措施 , 如實告知醫生旅居史、接觸史 。 與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有過接觸的人員 , 按照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報備與健康監測 。
四、積極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 按照防控要求 , 個人應減少前去人員密集、相對封閉的公共場所的頻次和停留時間 , 尤其是老人、兒童、有慢性基礎性疾病的人員更應少去或不去;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 , 務必要堅持全程科學佩戴口罩、主動配合工作人員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
五、主動接種流感和新冠病毒疫苗
接種疫苗是預防疾病最經濟、最有效、最便捷的策略和措施 。 冬季是呼吸道傳染病高發季節 , 凡是無禁忌、符合接種條件的3周歲以上人群都應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 未完成全程免疫的要按照免疫程序盡早完成接種 , 已接種新冠病毒滅活疫苗2劑次或腺病毒載體疫苗1劑次滿6個月的18周歲及以上人群應盡快完成加強免疫 。 同時醫務人員 , 大型活動參加人員和保障人員 , 養老機構、長期護理機構、福利院等人群 , 重點場所人群(如托幼機構、中小學校的教師和學生 , 監所機構的在押人員及工作人員等) , 及老人、兒童、有慢性基礎性疾病的人員等重點人群和高風險人群應積極接種流感疫苗 , 以避免出現流感和新冠病毒感染疊加風險 。
六、謹慎購物 , 注意人物同防
網購時要提高安全意識 , 網購前需了解購買產品所在地的疫情風險程度;在購物時盡量關注產品發貨地是否處于中(高)風險地區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不要購買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進口食品、特別是進口冷鏈食品 , 要選購“三證一碼齊全”(海關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和冷鏈食品溯源碼)的產品 。 提倡無觸碰配送和掃碼取件 , 通過快遞柜收取快遞 , 避免人員面對面接觸 。 郵寄、簽收、排隊時 , 應和快遞員及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 避免人員聚集 。 若無快遞柜 , 建議在門廳處設置一個消毒隔離區域 , 如果快遞不立即使用或無冷藏要求 , 可以干燥通風放置一段時間 , 內外包裝消毒后再帶進房間內 。
七、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主動報告、配合疫情防控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 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尤其是重點地區旅居史)、隱瞞與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 ,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 可處警告、罰款;情節嚴重的 , 可處拘留 , 并處罰款 。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 ,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 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 , 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 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 , 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