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關于對定點藥店醫保違規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

違規|關于對定點藥店醫保違規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按照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醫保部門對全市定點醫藥機構開展了全覆蓋監督檢查工作。檢查中發現100家定點藥店存在制度不健全、無醫保價簽、報送信息不及時等違規行為,現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
各定點藥店要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行業自律,規范醫藥服務行為,促進行業規范和自我約束,為參保人員提供適宜的藥品服務,引導依法、合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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