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圖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因此,離婚訴訟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審理期限是六個月,法院還沒有宣告判決書 , 可能是因在審理期限內判決還沒有作出,當事人應耐心等待法院的宣告和判決書的送達 。
【法律依據】
【訴訟離婚法院不下判決書怎么辦】《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
- 離婚有權利改孩子姓名嗎
-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彩禮
- 離婚時要如何調查對方財產
- 離婚證丟了如何辦結婚登記
- 夫妻一方如何申請單方面離婚
- 民事訴訟法的任務,系統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項
- 孩子不到一歲離婚孩子怎么判定
- 夫妻倆離婚孩子有權分得財產嗎
- 我要離婚起訴所需材料有哪些
- 離婚財產上訴的時效是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