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征|經驗分享:血漿置換標準操作規程(2021版)( 二 )


6.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前去除抗體(ABO 血型不相容移植、免疫高致敏受者移植等)、器官移植后排斥反應等 。
7.自身免疫性皮膚疾病 大皰性皮膚病、天皰瘡、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硬皮病、特異性皮炎、特異性濕疹等 。
8.代謝性疾病 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癥和高脂蛋白血癥等 。
9.藥物/毒物中毒 藥物中毒(與蛋白結合率高的抗抑郁藥物、洋地黃藥物中毒等)、 毒蕈中毒、動物毒液(蛇毒、蜘蛛毒、蝎子毒等)中毒等 。
10.其他 肝豆狀核變性(威爾遜病)、干性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age-related macular degeneration , AMD)、特發性擴張型心肌病(idiopathic dilated cardiomyopathy , IDCM)、突發性感音神經性聾、新生兒狼瘡性心臟病、甲狀腺危象、膿毒血癥致多器官功能衰竭 等 。
(二)禁忌證
無絕對禁忌證 , 相對禁忌證包括:
1.對血漿、人血白蛋白、肝素、血漿分離器、透析管路等有嚴重過敏史 。
2.藥物難以糾正的全身循環衰竭 。
3.非穩定期的心肌梗死或缺血性腦卒中 。
4.顱內出血或重度腦水腫伴有腦疝 。
5.存在精神障礙而不能很好配合治療者 。

三、操作程序

由于血漿置換存在不同的治療模式 , 并且不同的設備其操作程序也有所不同 , 應根 據不同的治療方法 , 按照機器及其所用的耗材管路、血漿分離器或血漿成分分離器等耗 材的相關說明書進行 , 主要程序如下 。
(一)總體流程
1.治療前評估
(1)醫院資質:建議血漿置換應在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或腎臟病??漆t院進行 。
(2)檢驗要求:常規檢查血常規、出凝血指標;血清白蛋白、血清球蛋白、血電解質(鈉、鉀、氯、鈣、磷)、肝功能、腎功能;免疫指標、免疫功能(淋巴細胞亞群)及與原發病相關的指標等 。
(3)評估患者適應證和禁忌證 , 根據病情需要確定單重或雙重血漿置換 。
(4)向家屬及或患者交代病情 , 簽署知情同意書 。
2.建立血管通路 臨床多使用無隧道無滌綸套中心靜脈導管 。
3.制訂治療處方
(1)血漿置換頻度:取決于原發病、病情的嚴重程度、治療效果及所清除致病因子的分子量、半衰期、體內分布及血漿中的濃度 , 應個體化制訂治療方案 。 一般血漿置換 頻度是每天或間隔 1~2d , 一般 5~7 次為 1 個療程 , 或直到致病抗體轉陰 。
(2)血漿置換劑量:單次單重置換劑量以患者血漿容量的 1~1.5 倍為宜 , 不建議超過 2 倍 。
患者的血漿容量可以按照下述公式進行計算和估計:
1)根據患者的性別、血細胞比容和體重可用以下公式計算
血漿容量=(1-血細胞比容)×[b+(c×體重)]
注:血漿容量的單位為 ml , 體重的單位為 kg 。 b 值:男性為 1530 , 女性為 864 。 c值:男性為 41 , 女性為 47.2 。
【綜合征|經驗分享:血漿置換標準操作規程(2021版)】2)血漿容量的估計可根據下述公式來計算
血漿容量=0.065×體重×(1-血細胞比容)
注:體重的單位為 kg 。
(3)抗凝方法
1)治療前患者凝血狀態評估和抗凝藥物的選擇:參見“第10章 血液凈化的抗凝治療” 。
2)抗凝方案
①普通肝素 。 適用于無活動性出血或出血風險、血液高凝狀態的患者 , 一般首劑量62.5~125U/kg(0.5~1.0mg/kg) , 追加劑量 1250~2500U/h(10~20mg/h) , 間歇性靜脈注射或持續性靜脈輸注(常用);預期結束前 30min 停止追加 。 實施前給予 40mg/L 的肝 素生理鹽水預沖、保留灌注 20min 后 , 再給予生理鹽水 500ml 沖洗 , 有助于增強抗凝效果 。 肝素劑量應依據患者的凝血狀態個體化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