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120醫生“機械執行急救任務”該如何避免?

豐收
3月30日 , 有網傳消息稱上海一例哮喘病人因120醫生拒絕救援而病亡 。 31日 , 上海浦東新區衛健委發布對該事件調查情況 , 稱當事醫生當時雖然有緊急救治任務在身 , 但處置實屬不當 , 已作出停職處理 。 上海浦東衛健委對該名患者的離世深表悲痛 , 對急救醫生由于經驗不足、處置不當未能及時出借車載除顫儀施救患者深為抱歉 , 同時對全區醫務工作人員加強教育 。
當前上海疫情形勢較為復雜 , 防控任務極其艱巨 , 醫療戰線面臨的工作壓力不小 , 既要防控疫情又要救死扶傷 。 以上海120急救中心為例 , 當班急救車增幅近50% , 工作量是原先的三倍 , 工作人員承受著巨大的接聽與運行壓力 。 即便如此 , 120急救工作仍然存在瑕疵 , 比如這名120急救醫生未向求救患者施救 , 這種有失妥當的做法使得當事急救醫生和120急救工作都不免被質疑 。
從當地官方通報來看 , 該急救車當時正在執行對同一小區另一急癥患者的急救任務 。 急癥患者已上車 , 急救車已準備前往醫院 , 也正在這時救護車被求助者攔住 , 要求救護車醫務人員出借車載除顫儀 。 由于該病人在自己家中 , 救護車上的急救醫生現場無法判斷 , 出于先將車上急癥患者送往醫院的考慮 , 沒有同意出借 。 就事發情形來看 , 120醫生未出借除顫儀 , 似乎有一定道理 。
除顫儀是急救車必備的搶救患者的重要儀器設備 。 假如當時120醫生將車載除顫儀出借 , 將面臨隱憂 , 一旦急救車上的患者需要除顫儀而車上沒有 , 患者就面臨生命危險;而且 , 缺少除顫儀的急救車是殘缺的 , 不利于急救車履行職責 。 另外 , 除顫儀作為公共財產 , 出借時也要履行相應手續 。 從這些角度而言 , 該120醫生未向求助者出借急救車除顫儀 , 也情有可原 。
不過 ,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 該120醫生未出借除顫儀 , 明顯缺乏職業精神 。 新版《醫師法》第3條規定 , 醫師應當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 發揚人道主義精神 , 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崇高職業精神 , 恪守職業道德 , 遵守執業規范 , 提高執業水平 , 履行防病治病、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 第27條規定 , 對需要緊急救治的患者 , 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 , 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
雖然急需除顫儀的患者 , 并不在該急救車急救任務中 , 但既然需要除顫儀說明患者情況危急 , 作為120急救醫生 , 應該對所有急癥患者一視同仁 。
120醫生在執行急救任務過程中可能會面對各種突發情況 , 這考驗著急救醫生應變能力和認識水平 。 在此次事件中 , 醫生用機械的方式處理突發情況 , 結果卻讓求助患者失去了挽回生命的機會 。 如果這名醫生站在救助者的角度換位思考 , 也許就能果斷施以援手 , 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
【機械|120醫生“機械執行急救任務”該如何避免?】急救車外出工作遇到的情況較復雜 , 如果隨車醫生經驗不足 , 就容易出現處理方式不當的問題 。 對此 , 既要對120醫生加強培訓 , 使他們掌握更多應對復雜情況的方法 , 也要對《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進行細化和完善 , 幫助醫生克服機械思維方式 。 特別要對120醫生加強職業教育 , 不僅用《醫師法》教育急救醫生履職盡責 , 也要從醫德角度教育急救醫生做合格的仁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