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長期合同公司要解雇我 該怎么辦 合同工沒到期公司解雇


我是長期合同公司要解雇我 該怎么辦 合同工沒到期公司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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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長期合同公司要解雇我 該怎么辦 合同工沒到期公司解雇】長期合同是“短期合同”的對稱,需一年以上或更長時間才能完成的經濟合同,或在合同任務完成后,仍然保持合同關系的經濟合同 。企業對于一些重要員工,會簽訂較長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長期合同從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穩定員工隊伍 。但是在工作中,有些員工發展受限或與公司的發展理念不符,那么對于簽訂了長期合同的員工,公司有沒有權利解除勞動關系呢?企業如果解雇了長期合同工,又應該怎樣進行賠償呢?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下這個問題 。
員工享有預告解除權
目前,只有對勞務派遣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最低期限要求,除此外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絕大多數都是由用人單位來決定,員工通常是被動接受的 。對于一些重要員工,簽訂較長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穩定員工 。但企業需要知曉的是,無論哪種合同,員工都享有法律賦予的預告解除權,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純依靠勞動合同期限是無法約束員工長期留在企業工作的 。
公司不得隨意解雇長期合同員工
一般簽的勞動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三年、五年、十年,這些都屬于長期合同,而當員工已經在該公司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連續滿10年后,就有權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更是一種長期合同,顧名思義,無固定期限就是沒有確定終止時間,很多勞動者將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免死金牌” 。因為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在單位效益不好要裁員時,必須優先留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并且在勞動者無重大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辭退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如果違法辭退將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
特定情況公司可以解除長期合同
企業除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有以下幾種情形可以解除長期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若勞動者出現上述任何一種情形,用人單位均有權將該勞動者解雇,且無需賠償任何經濟補償金,更不存在雙倍賠償金一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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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長期勞動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是勞動者的護身符,但同時,國家也賦予了企業打破這個"護身符"的強有力的武器,若員工符合解雇條件,公司也可將長期合同員工解雇,并且無需賠付任何經濟補償金和雙倍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