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景甜被官方直接點名,還有更深一層的含義( 二 )


2021年2月24日 , 李誕在其個人微博中發布一則為Ubras品牌女性內衣代言的廣告 , 廣告文案中稱Ubras品牌為“一個讓女性輕松躺贏職場的裝備” 。 文案內容低俗 , 有辱女性尊嚴 , 宣揚不良社會風氣 。
2021年8月 ,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通報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
演員景甜被官方直接點名,還有更深一層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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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某發布違法廣告案”中 , 因當事人李某在其個人微博發布品牌女性內衣廣告 , 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 , 對其沒收違法所得225573.77元 , 罰款651147.54元 。
不過 , 當時官方的案例中并未點出其姓名 。 據中國市場監管報微信公眾號報道 , 李某即為知名脫口秀演員李誕 。
李誕究竟違反了哪條規定?
政知君了解到 , 第一 , 《廣告法》規定 , 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第二 , 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
其二 , 雖然前有李誕 , 后有景甜 , 但更多的“翻車”明星 , 除了當時陷入輿論風波 , 多數都沒有受到實質性懲罰 。
2021年10月 , 新華網就發布了一條新聞 , 標題是《明星代言“翻車”頻發 , 為何鮮見被罰?》
演員景甜被官方直接點名,還有更深一層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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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 , 近年來 , 頻“翻車”的明星代言包括涉嫌虛假宣傳、有質量問題的生活用品 , 收了加盟費就跑路、涉嫌詐騙的餐飲品牌 , 甚至還有涉案金額動輒數億元的爆雷理財平臺 。
有的明星以“體驗官”等頭銜規避代言風險 , 方便關鍵時刻“甩鍋” 。
演員景甜被官方直接點名,還有更深一層的含義】在代言產品出現問題后 , 明星的回應如出一轍:一紙“解約”或“道歉”聲明 。
業界專家表示 , 對于明星代言應加強監管 , 完善法律 , 加大執法力度 。
景甜被公開點名 , 或許只是對明星廣告代言加強監管的開始 。
資料|新華社人民網央視等
校對|羅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