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治理制度 農夫專業合作社制度大全( 三 )


第十二條 本制度已經社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
XX縣ZZ養殖專業合作社日常治理制度 第一條 為保護社員的合法權益 , 堅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則 , 規范社員治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夫專業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 , 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 本合作社按照“社員(或社員代表)大會決策、理事會執行、監事會監督、社員團結合作”的民主治理機制運行 。
第三條 社員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召集和主持召開 , 其選舉、決議、表決必須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 , 根據其內容 , 按照充分發揚民主的原則 , 采取舉手通過、舉手表決、投票等方式進行民主選舉 。
第四條 理事會實行集體領導 , 分工負責 , 民主集中制;理事會由理事長主持在其職權范圍內研究決定事務 , 制訂提請社員審議事項的方案;決定事務需表決的一律采取票決方式進行 。
第五條 監事會由監事長主持 , 按照章程規定的職責 , 研究制訂對理事會及其社員、經營治理人員、合作社社員進行監督檢查的辦法和方案 , 提出質詢建議內容、方式和答復要求 。監事會書面提出質疑問題的同時 , 有權書面通知停止所質疑對象的此類行為 , 當答復通過后方才解除;質疑對象答復解釋說明不清 , 或者拒不整改的 , 根據質疑問題的大小和質疑對象的不同 , 通過提請理事會或者社員大會表決解決 。
第六條 本社根據合作社及社員的需要 , 以社員為主要對象 , 定期、不定期開展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合作社法律法規政策、合作社章程和治理制度、相關技術培訓、技術交流活動等 , 努力做到生產與技術協調發展 。
第七條 每年由合作社聘請有關專家、技術人員 , 對社員進行產前、產中、產后的技術指導、咨詢和集中培訓 。
第八條 每年全體社員集中學習培訓不少于一次 。合作社理事會社員、監事會社員、社員代表每年集中學習不少于二次 。有重要、緊急的學習內容隨時安排集體學習 。
第九條 合作社培訓學習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 , 自我組織培訓與接受其它組織培訓相結合 , 專題學習培訓與召開現場會培訓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
第十條 每年要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社員進行技術經驗交流 , 通過技術經驗交流 , 取長補短 , 相互借鑒 , 促進社員技術的全面提高 。
第十一條 學習培訓要做到“六有” 。即有組織、有計劃、有考勤、有筆記、有測試、有獎懲 。
第十二條 本制度已經社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
XX縣ZZ養殖專業合作社財務治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范合作社財務行為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夫專業合作社法》、《農夫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和本社章程 , 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 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治理工作 , 監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 。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 , 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治理工作 。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
第三條 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社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