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師為兩件“俗事”打破戒律,孰是孰非?《金剛經》三字警示

文/古凌
1918年8月19日 , 著名的畫家、新文化運動先驅、集詩、詞、樂律和戲劇才華于一身的才子李叔同拋卻半生華麗聲名 , 在杭州虎跑寺落發 , 搖身成為弘一法師 , 從此以身伺佛 , 直至故去 。 清貴自持的弘一法師出家后恪守戒律 , 在國內外享受盛名 , 但他卻以大師之身做過兩件“俗事” , 被世人津津樂道 。 那么這兩件事到底是佛法所致還是私情驅使呢?讓我們來看一看吧!
弘一法師為兩件“俗事”打破戒律,孰是孰非?《金剛經》三字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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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同
1933年 , 弘一法師遇到了一樁冤案 , 蒙冤之人是一個花容月貌的姑娘 , 名叫楊念 。 楊念當時年方20 , 正值韶華 , 容貌清麗 , 就讀于金陵大學 。 楊念的父親在一位英國牧師家中做工 , 牧師名叫約翰 。 約翰有一個兒子 , 兒時患過腦膜炎 , 智力不佳 , 約翰見楊念聰明伶俐 , 便邀她給兒子做家庭教師 。 牧師家境富碩 , 小約翰性格囂張跋扈 , 垂涎于楊念的美貌 。
有一天 , 他趁著無人將楊念堵在房間里 , 試圖對其施暴 。 楊念拼死掙扎 , 慌亂逃了出去 。 小約翰不肯輕易罷手 , 在后面追趕 , 途中竟不幸摔下陡坡 , 導致截癱 。 約翰見兒子重傷激憤不已 , 將楊念告上法庭 , 威脅她若不嫁給小約翰就讓她坐二十年牢 。
楊父一夜白頭 , 只能到處為女兒喊冤 。 民眾聽說事情原尾都為他們發聲 , 但廬山洋人勢力很大 , 收效甚微 。 楊父又聽人建議 , 到九江法院申告 , 誰知法院都是一丘之貉 , 都要判楊念有罪 , 一家人被權勢壓得喘不過氣來 , 沮喪萬分 。 走投無路的楊父抱著最后一絲希望到青蓮寺向德高望重的弘一法師求助 , 弘一法師聽了哭訴非常感慨 , 決心出手相救 。
弘一法師為兩件“俗事”打破戒律,孰是孰非?《金剛經》三字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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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父滿心期待 , 但楊念卻已被世態炎涼、權貴之力打擊得體無完膚 , 心中戚然 , 對惡人心生畏懼 , 不愿父親因為自己的事再受波折 , 決定嫁給半貪的紈绔子弟 。 弘一法師不愿見如此不公 , 登門勸解楊念 , 卻聽楊念說:“官司無勝算 , 若連弘一法師也被卷進去 , 就是我們的罪過了 。 這世道權貴遮天、污濁難掩 , 弘一法師若不是心灰意冷 , 又怎么會出家呢!”
弘一法師為兩件“俗事”打破戒律,孰是孰非?《金剛經》三字警示】弘一法師聞言心痛萬分 , 卻更加堅定了要挽救楊念的決心 。 刺手血書《法華經》 , 以鼓勵楊念相信正義 , 不要放棄 。 楊家父女拿到血書驚駭萬分 , 當場跪拜涕零 , 被大師感化 , 決定不再退縮 。 弘一法師為救楊念放下清規戒律 , 以自己的名聲和社會關系聯合了許多當地名士 , 向牯嶺法庭施壓 。
但礙于洋人的勢力 , 法庭也不敢輕易做主 , 牯嶺法院庭長建議他從九江法院著手 。 弘一法師又親自到九江法院說情 , 但未能改判 。 最后 , 牯嶺法院庭長建議他去找張謀之幫忙 。 謀之是個商人 , 雖無官職 , 卻是蔣先生妻弟——宋子文的岳父 , 宋子文在國民政府位高權重 , 以張謀之的地位 , 想壓下這件案子十分容易 。
但侯門似海 , 官場中的風云不是清修之人該面對的 , 一心清修的弘一法師心中十分矛盾 , 楊念得知后自覺牽連了他 , 試圖自殺了結一切 , 好在被及時救下 。 弘一法師匆匆去醫院看望楊念 。 楊念病床嬌臥 , 悲戚淚下 , 不愿弘一法師為她攪入官場 , 毀了大師的聲譽 。 弘一法師聞言斷然道:“怎能因聲名小事就不救苦難呢!”安慰楊念不要在做傻事 , 一定會設法救她 。
隨后 , 弘一法師去見了張謀之 , 張謀之愛文學 , 對弘一法師十分推崇 , 自然對他有求必應 , 在弘一法師的疏通下 , 案子很快了結 , 楊念被判無罪 。 半個月后 , 弘一法師離開了廬山 , 為楊念留言“悲欣交集” , 楊念出國 , 兩人再沒相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