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試用期員工需要書面通知嗎 hr千萬別忘了

大家都知道試用期是員工與公司的雙向選擇 , 不合適就得提前說no,員工不想繼續做可以辭職,但是公司不想要員工留下來,也要注意很多事情,比如說什么時候告知員工這件事,以什么樣的形式告知員工準備離職,你認為辭退試用期員工需要書面通知嗎?
工作不是兒戲,不管是自己辭職還是被公司辭退,主動提出來的那一方都要給出書面通知才行,這也是為了防止出現勞動糾紛等情況,不管是對員工還是對公司來說,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 。


而且辭退試用期員工不是你以為的提前3天通知,而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下面就來說說辭退試用期員工要走的流程 。
首先第一步就是提前30天通知員工,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而且一定要保證員工收到了通知 。
不僅要給員工進行書面通知,還要書面通知工會,詳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最后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給員工 , 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
隨后進行員工離職結算及交接,一般是工作內容方面的交接,除此之外 , 還要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
當然了,書面通知是一方面 , 但是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不是硬性規定,如果員工有錯在先,用人單位可以不履行提前通知的時間作為辭退條件,只要有法定的辭退理由就足夠了,比如說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這個萬能的說法 。
不過空口無憑,還是得有理由,單位要找到證據,只要能夠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就行 。用人單位需要對此承擔充分的舉證義務 。
【辭退試用期員工需要書面通知嗎 hr千萬別忘了】
假如員工因為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候單位就不需要額外的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了 。
但是這一前提是明確了錄用條件,主要看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作出描述,是否對員工試用期內的表現做出客觀的記錄和評價 。
不管是辭退正式員工還是試用期員工,都得有正當的理由,不能隨意辭退,解約必須合法才行 。
像是之前有很多公司專門招聘試用期員工,還未轉正就把人開了,最后一分錢也不賠,為的就是賺廉價勞動力,這種情況也別慌,保留好證據,及時申請勞動仲裁就能有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