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身體、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本人或者對于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可以作為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訟 。
【法律依據】
【誰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 , 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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