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食品安全】國際素食日 | 肉食“偽裝者”——大豆蛋白出口指南( 二 )


3.申報出口:
(1)生產加工企業在對其大豆蛋白產品自檢合格后 , 由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電子平臺向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所在地海關申請 , 按要求提供單證電子化信息;
(2)海關對無現場查驗或實驗室送檢指令的 , 可直接放行;有現場查驗或實驗室送檢指令的 , 海關按指令要求對出口大豆蛋白進行現場查驗或抽樣送檢;
(3)經海關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檢符合要求的 , 準予出口并按規定簽發檢驗檢疫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 , 由海關書面通知出口商或其代理人 , 不得出口;可進行技術處理的 , 經技術處理合格后方準出口;不能進行技術處理或者經技術處理仍不合格的 , 不準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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