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搶藥?各地通報:禁止囤積居奇(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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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多地告誡操縱市場價格最高將被罰五百萬
12月6日下午 , 寧波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醫療藥品及用品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 提醒告誡醫藥用品經營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機大幅提高醫療藥品及用品的銷售價格 , 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 。
澎湃新聞注意到 , 自5日晚起 , 除寧波外 , 杭州、諸暨、蓮都區等地市場監管部門也都發布了類似內容的提醒告誡書 , 金華市場監管局微信公號發布購藥相關提醒 。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均在《告誡書》中提醒 , 經營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機大幅提高醫療藥品及用品的銷售價格 , 要嚴格控制進銷差價在合理范圍內 , 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 。
《告誡書》明確 , 根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 , 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 , 責令改正 , 沒收違法所得 , 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 , 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 , 哄抬價格 , 囤積居奇 , 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 , 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 , 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 , 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
據介紹 , 上述地市市場監管部門接下來將進一步加強醫療藥品用品價格監督檢查和巡查工作 , 群眾如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 , 可進行投訴舉報 。
“囤”不可取 , “備”是必要
居家該備什么藥?
網傳“新冠吃藥順序圖”真的科學嗎?跟風囤藥真的有必要嗎?怎么備藥才更合理?
中國中醫藥繼續教育智庫海外特聘專家董亞峰表示:“囤”不可取 , “備”是必要的 。 常備一些藥品在秋冬季節是必要的 , 備上幾天夠用的就行 。
深圳大學附屬華南醫院感染性疾病科汪云教授表示 , 目前新冠感染者90%以上都是無癥狀和輕型 , 沒必要大量地、非理性地搶購藥品 。
有人搶藥?各地通報:禁止囤積居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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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藥店購買藥物 。 楊智亨攝
廣東省藥監局提醒 , 藥物都有保質期 , 存儲也有一定的條件要求 , 保管不當容易變質 , 過多藥物長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費 。
有人搶藥?各地通報:禁止囤積居奇】武漢同濟醫院呼吸與危重癥醫學科主任醫師劉輝國教授表示 , 針對病毒感染大多采用對癥治療 , 藥物所能發揮的作用主要是壓制癥狀 。 在出現癥狀的初期 , 應盡快進行對癥治療 , 備藥“劃重點”:對癥備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