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頭壞死|市場監管總局公布,蜂產品有新規范→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公布了修訂后的《蜂產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22版)》 , 進一步規范蜂產品生產加工活動 , 重點治理摻假摻雜違法問題 , 切實保障蜂產品質量安全 , 促進蜂產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
【股骨頭壞死|市場監管總局公布,蜂產品有新規范→】新版的細則要求企業的原料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供應商應當相對固定;鼓勵企業自建蜜源基地 , 或與蜜源基地簽訂穩定采購協議;鼓勵企業使用巢蜜為原料生產蜂蜜 。 規定企業生產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質;蜂產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 , 且以蜂蜜為原料生產蜂產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漿、食糖 。
同時要求企業合理設置生產設備和工藝流程 , 避免交叉污染;嚴格控制生產加工溫度、濕度條件;及時清洗消毒生產設備、管道 , 保持環境衛生;嚴格監控生產關鍵控制點 , 保證加工過程持續合規;如實記錄蜂產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名稱、數量、占比等信息 , 實現產品有效追溯 。
另外根據新版的細則要求 , 蜂產品名稱必須反映產品真實屬性 , 不得虛假標注;蜂蜜產品名稱可根據蜜源植物命名;蜂產品制品應當在產品標簽主展示面上醒目標示“蜂產品制品” , 字號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面板其他文字 , 不得使用“蜂蜜”“××蜜”“蜂蜜膏”“蜂蜜寶”等名稱;蜂產品制品配料表中應當如實標明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
《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 已獲得蜂產品生產許可 , 但不再符合有關要求的 , 應當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 , 申請獲得蜂產品生產許可后方可進行生產 。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侯方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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