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是人們熟悉的調味品,其化學名稱是谷氨酸鈉 。它溶于水、進入腸胃后能被人體吸收,具有一定的改善和保持大腑功能的作用 。但在使用中要講究食用方法,不然,不僅不能調味,而且還相當有損于身體健康 。為此,使用味精時應遵循以下"五不宜” 。
(1)絕對不宜使用過量
味精具有強烈的鮮味,在制作菜肴時使用要適量 。比如,炒一盤白菜用料1000克,味精用量在0.4克左右為宜,味精放多了反而會使菜肴產生一種似咸非咸、似澀非澀的怪味,失去其調味的作用 。過多地食用味精,反而會引起一些疾病,如頭、胸、背、肩疼痛 。另外,味精含鈉,食鹽也含鈉,很多食品都含鈉,若是鈉進入人體過多,就會造成機體電解液失衡,能引發很多病,如高血壓、肥胖 。
(2)不宜長時間高溫加熱
味精易溶于水,在100℃以下,味精中的谷氨酸鈉不會發生大的化學變化;當溫度超過100℃時進行長時間加熱,就會生成一種不僅無鮮味、而且有毒的成分,叫做焦谷氨酸鈉 。所以,在制作菜肴過程中,不要過早地放入味精,在湯、菜即將出鍋時放入味精為最好 。
【味精使用五不宜】(3)不宜在酸性食品中放入味精
因為味精中的谷氨酸鈉遇到酸會發生化學變化,使味精中的谷氨酸鈉變成谷氨酸二鈉 。例如,在制作有糖醋汁或番茄汁的菜肴時,就不必放入味精,放入了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
(4)不宜每菜必用
如果在口常生活中每菜都使用味精,就顯示不出原有的食物鮮味 。時間長了,就會產生對味精的依賴性,不愛吃沒有放味精的菜,從而使食欲減退,降低對各種營養物質的吸收能力 。
(5)嬰兒食品絕對不宜使用味精
科學研究表明,嬰兒食品中使用味精,符氨酸鈉會和血液-㈨々鋅發生特異性結合,生成不被吸收的谷氨酸鋅而排出體外,導致嬰兒缺鋅,造成智力減退、生長發育遲緩等不良后果 。閃此,哺乳期婦女不宜食用味精,3個月以內的嬰兒禁止食用味精,1周歲以內的幼兒以不食味精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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