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版防控方案”如何判定密接者?如何管理?全文來了( 二 )


(1)14歲及以下兒童 。 若其父母或家人均為密切接觸者 , 首選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在做好個人防護和保持人際距離的情況下 , 兒童可與父母或家人同居一室 。 如僅兒童為密切接觸者 , 可在社區醫務人員指導下 , 做好個人防護和保持人際距離 , 由家人陪同兒童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有基礎疾病的人員和老年人不能作為兒童的陪護人員 。
(2)半自理、無自理能力以及有嚴重基礎性疾病的密切接觸者 。 原則上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 由指定人員進行護理 。 如確實無法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可在社區醫務人員指導下 , 采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 有基礎疾病的人員和老年人不能作為陪護人員 。
2.密接的密接管理 。 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 每日應做好體溫和癥狀監測 , 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如密接的密接隔離觀察期間核酸檢測均為陰性 , 且對應的密切接觸者在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前兩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 , 可于第7天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如密切接觸者前兩次核酸檢測有陽性結果 , 將密接的密接調整為密切接觸者 , 按照密切接觸者管理 。
3.涉疫場所暴露人員管理 。 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喪)宴、餐館、超市、商場、農貿(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和密閉場所 , 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則的涉疫場所暴露人員 , 經風險評估對感染風險較高的人員采取核酸檢測措施 , 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管理流程
1.知情告知 。 實施醫學觀察時 , 應當書面或口頭告知醫學觀察的緣由、期限、法律依據、注意事項和疾病相關知識 , 以及負責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構及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
2.核酸檢測 。 采取“7+3”管理的密切接觸者 , 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在居家健康監測的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采取“5+5”管理的密切接觸者 , 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一次核酸 , 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2、5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密接的密接在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3.健康監測 。 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外出 , 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 , 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每天早、晚對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進行一次體溫測量 , 并詢問其健康狀況 , 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
4.異常癥狀處理 。 醫學觀察期間 , 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一旦出現任何癥狀 , 如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 , 需立即向當地疾控機構報告 , 并按規定送定點醫療機構診治 , 采集標本開展實驗室檢測與排查工作 。 如排查結果為疑似病例、確診病例 , 應當對其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調查和醫學觀察 。
5.醫學觀察解除 。 解除集中隔離時 , 對“人、物、環境”同時采樣進行核酸檢測 , 如結果均為陰性可解除集中隔離;如物品或環境核酸檢測陽性 , 排除隔離對象感染的可能后 , 方可解除集中隔離 。 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后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 疑似病例排除后 , 其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可解除隔離醫學觀察 。
管理要求
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應當獨立居住 , 減少與他人接觸 , 原則上不得外出 。 如須外出 , 須經管理人員批準 , 并佩戴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 。
信息報告
實施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填寫《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健康狀況監測個案表》 , 做好登記和統計匯總(見附件5-2) 。 及時通過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健康狀況信息網絡報告模塊進行上報 。 各地需對每一例上報信息做好質量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