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神藥”進集采,或陷量價兩難( 二 )


簡單來說 , 就是好像什么都能治 , 哪個病的治療里都有它 , 這類藥品有很多別名 , 媒體和大眾戲稱為“神藥” , 三明等地區也曾將其命名為輔助用藥 。
該類藥品最顯著的特征之一 , 就是臨床用藥量較大 , 金額高 , 往往能排進醫療機構年度用藥前十名 。
對于這類藥品的監管 , 徐毓才告訴《財健道》 , 2019年 , 國家衛健委要求全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上報醫院用藥量排名前20的藥品 , 匯總至省級單位乃至全國范圍后 , 由專家進行研判 , 剔除基本用藥 , 發布了第一批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名單 , 對其使用量進行監控 , 一旦用量超標 , 醫保局就會跟藥品銷售的供應商進行談判降價 , 甚至是停止其一段時間的銷售 。
此次納入集采 , 對于此類“神藥”市場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沖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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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藥放量左右為難
集采工作的基本邏輯是以量換價 , 在自費藥市場 , 缺少了醫保支付“帶量”這一大前提 , 后續發展能否令人滿意呢?
必須先強調的一點是 , 屬于“神藥”的時代已經漸漸過去了 。
全國各地對自費藥品在患者知情同意、合理用藥方面均有程度不一的要求 。 以陜西省為例 , 其漢中市漢臺區醫保局建立了及時發現預警機制 , 對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費用進行預警監測 , 年度累計自費金額超過1萬元即觸發黃色預警 , 超過2.6萬元即觸發紅色預警 。
即使沒有此類“硬核”政策加持 , 在采取DRG/DIP付費模式后 , 醫療機構也會控制自費藥用量 。 DRG付費是一種按病種打包付費的方式 , 在DRG付費模式中 , 對于醫療機構來說 , 病人使用的藥品、耗材、檢查等所有診療服務都是成本 , 醫療機構主動減少使用其使用的意愿會非常強烈 。
徐毓才補充道 , DRG/DIP付費模式在去年引發的效應在某些地區可能還不太明顯 , 但從2022年開始 , 隨著DRG/DIP改革的深入 , 醫療機構會越發主動地提質控費增效 , 自費藥品中臨床療效不明確的輔助用藥和重點監控藥品在醫療機構使用量將大幅度下降 。
國家衛健委發布的數據顯示 , 2020年三級公立醫院的輔助用藥(依據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計算)收入占比為1.72% , 較2019年下降2.70個百分點 。 2020年二級公立醫院重點監控藥品(依據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收入占比為2.08% , 較2019年下降3.55個百分點 。
不難想象 , 在當前市場和政策雙面沖擊下 , 所謂“神藥”的日子本身就沒有以前那么好過了 。
自費“神藥”進集采,或陷量價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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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要注意的是 , 本次“八省二區”省際聯盟集采的主體是各聯盟省份公立醫療機構和軍隊醫療機構 , 不包括一些自費藥品的主要使用場景——院外藥店 。 少了院外藥店的加持 , 藥品集采報量會更有限 。
自費藥品因為不在醫保目錄內 , 所以醫療機構很難給企業一個“兜底”的保證 , 未來面臨的不確定性較強 。 “當然也可以通過醫保局或醫療機構的信息系統 , 統計藥品使用情況 , 給企業成承諾一定的量 。 ”徐毓才對《財健道》表示 。
集采要求自費藥有足夠用量 , 上述原因限制自費藥的“發揮” , 兩種力量的夾擊下 , 自費藥的放量處于尷尬的位置 。
沒有量的保障 , 何談價的折扣?從這個角度來看 , 相比醫保目錄藥品 , 自費藥在集采中的降價幅度可能不會那么大 。
徐毓才提醒 , 我們在討論自費藥降價幅度的時候 , 還要考慮另一個問題 。 自費藥用量大價格高 , 利潤空間可能也比較大 , 市場競爭是比較激烈的 。 如果企業以提高市場占有率為目的 , 那么在降價上也會增加一些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