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入院10天死亡后才得以確診,醫院被判賠償16萬 醫法匯】本案還涉及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之一的“危急值報告制度” , 該制度是指對提示患者處于生命危急狀態的檢查、檢驗結果建立復核、報告、記錄等管理機制 , 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 中國醫院協會自2007年制定患者安全目標時即開始要求“建立臨床實驗室危急值報告制” , 當患者的檢驗結果異常 , 表明患者正處于有生命危險的邊緣 , 臨床醫生需要及時得到檢驗信息 , 迅速給予患者有效的干預措施及治療 , 盡力挽救患者生命 。 原衛生部2008年又對醫療機構臨床檢驗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作出了明確規定 , 要求醫療機構的臨床檢驗項目滿足臨床需要 , 并能提供24小時急診檢驗服務 , 實施“危急值報告”制度 , 同時要求檢驗報告及時、準確、規范且需嚴格審核 。 在此規定下 , 許多醫療機構結合本院情況制定出了相應的危急值報告制度工作流程 , 以保障危急值報告制度在院內的貫徹實施 , 避免因此產生醫療糾紛 。

文章圖片
危急值報告制度要求醫療機構應當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項檢查、檢驗結果危急值清單并定期調整 。 出現危急值時 , 出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的部門報出前 , 應當雙人核對并簽字確認 , 夜間或緊急情況下可單人雙次核對 。 對于需要立即重復檢查、檢驗的項目 , 應當及時復檢并核對 。 臨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員應當準確記錄、復讀、確認危急值結果 , 并立即通知相關醫師 。 本案中患者血生化檢查顯示血糖為1.4mmol/L , 已符合危急值 , 但醫方并未遵守危急值報告制度 , 患者住院病歷中沒有任何記載 , 從而被法院認定違反診療規范 。
患者把最寶貴的生命交給了醫院 , 醫務人員在工作中稍一粗心大意 , 就有可能致人傷殘 , 甚至危及生命 。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需嚴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 , 重視患者病情變化 , 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 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
(本文系醫法匯原創 , 根據真實案例改編 ,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均采用化名)
- 家屬雇傭護工喂錯藥,患者死亡后,卻起訴醫院共同賠償79萬丨醫法匯
- 患者入院10天死亡后才得以確診,醫院被判賠償16萬丨醫法匯
- 月經不調|牛皮癬患者常吃黃豆的益處,牛皮癬能吃黃豆嗎
- 綠豆|痛風患者可以吃綠豆嗎?
- 百草枯中毒患者生命最后7天的記錄:喝前生無可戀,喝完后悔莫及
- 血糖|肌骨超聲檢查?,為什么對于類風濕患者更為重要?
- 高血壓|爭論結束!白癜風患者到底能不能吃富含維生素C的食物?該怎么吃?
- 海南三亞:10名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 糖尿病患者為何要重視飲食?心血管專家:注重飲食+鍛煉血糖或降
- 糖尿病大媽跳廣場舞入院,卻是低血糖!要命的低血糖先兆你知道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