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成都市市監局:無法提供身份證明不能購買感冒咳嗽藥

成都市市監局:無法提供身份證明不能購買感冒咳嗽藥
成都市11日晚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 ,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可提示 , 疫情期間 , 市民群眾到藥店購藥 , 須按以下流程進行 。
一是在進店前程序 。 首先要求出示健康碼、掃場所碼、配合測體溫 , 并檢查口罩佩戴是否正確 。 經檢查健康碼為綠碼、體溫正常(&lt37.3℃) , 口罩佩戴正確可進店 , 進店后嚴格按“一米線”間距排隊購藥 。 對發熱(體溫≥37.3℃)的顧客 , 不能進店 , 應立即配合藥店人員做好相關信息(姓名、身份證號、住址、聯系方式)登記及下一步處置 。
二是進店后的程序 。 需要購買感冒、咳嗽等藥品的顧客 , 應準備好身份證(原件或照片) , 并手機微信掃描店內的專屬二維碼 , 配合店員完成身份認證 , 系統自動錄入身份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 , 并選擇需購買感冒或止咳藥品 , 完成前述購藥登記后 , 就可以購買所需感冒或者咳嗽藥了 。
沒有帶身份證或無法提供身份證照片的顧客不能購買感冒、咳嗽藥 。
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編輯 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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