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炎癥診治規范(二)( 三 )


㈢手術治療:指征為盆腔腫塊經藥物治療有縮小,但不能完全消退者;治療無效或治療后有反復發作;子宮內膜結核藥物治療無效,久不愈合的結核瘺等 。術前應用抗結核藥物1~2個月,術后繼續用藥6~12個月 。手術以切除功能受到嚴重破壞的附件或全子宮為宜 。對年輕患者應斟酌保留卵巢功能問題 。 【婦科炎癥診治規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