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部分醫院新增認定病種!2022年門診慢性病申報開始

16日,采訪人員從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獲悉,2022年上半年門診慢性病申報及復審認定開始,報名時間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此次鞍鋼集團總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鞍山醫院新增加了認定病種,取消了二院和福之音醫院的門診慢病認定資格。
此次職工醫保鞍鋼集團總醫院新增加了冠心病、腦血管意外后遺癥、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甲狀腺功能減退癥、高血壓三期五個病種的認定,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鞍山醫院新增加了冠心病、腦血管意外后遺癥、血友病三個病種的認定。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響,為減少大面積人群聚集,2022年上半年門診慢性病申報及復審認定改為“不見面”或“少見面”的方式進行。此次報名參檢患者必須為鞍山市市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鞍山市市本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不含海城、臺安、岫巖參保人員)。
門診|部分醫院新增認定病種!2022年門診慢性病申報開始】門診慢病定點醫院可到“鞍山云”或“門慢服務”公眾號上查詢。申報門診慢性病患者需根據公布的慢性病病種的定點醫院情況,選擇定點醫院并攜帶相關材料到定點醫院進行申報,由定點醫院按門診慢性病診斷標準進行初審。醫保中心將聘請第三方機構的臨床醫學專家組成專家組,對初審材料進行復審認定、審核,并出具認定結論,對復審不合格的,由專家組出具未能認定門診慢性病的原因。對申報材料不充分的,醫保中心會及時通過定點醫院通知患者補充材料。對于復審材料中所提供的相關檢查檢驗數據有疑點的,或缺少必要檢查的,醫保中心將再次組織患者本人到醫院進行復檢,所需的檢查檢驗費用由患者自行承擔,復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醫保中心將通過醫保結算信息系統或醫療機構對復審合格的患者病歷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經核查發現病歷資料存在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門診慢性病復審資格。復審患者材料由醫保中心通過定點醫院返還患者。對于申報糖尿病合并癥、高血壓Ⅲ期合并癥、冠心病、腦血管意外后遺癥等病的患者,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醫保中心將組織患者本人到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報名初診及復審認定需提交相關材料包括:冠心病、腦血管意外后遺癥、糖尿病合并癥、重癥肌無力、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銀屑病、白塞氏病、類風濕性關節炎、運動神經元病、 高血壓Ⅲ期合并癥、腦垂體瘤泌乳素瘤、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償期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慢性腎功能不全必須有符合條件的近兩年住院病歷;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綜合征如果沒有住院病歷必須有相關合格的檢查報告和門診治療病歷資料;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真性紅細胞增多癥、再生障礙性貧血、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血友病必須有相關病歷(門診或住院)和骨髓象檢查報告。報名患者在填寫《門診慢性病申請表》時若申請病種為糖尿病合并癥或高血壓三期合并癥,需寫明合并病種,如糖尿病合并腎病。值得注意的是,患者所提供的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對于弄虛造假的,三年內將取消門診慢性病申報資格,并記錄到不誠信人員名單。
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相關人士介紹,通過本次復審認定后,2022年1月1日起參保人在所選擇的定點醫院就醫,便可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相關費用可按相關政策進行報銷。如患有多種慢性病的患者,只能選擇一種門診慢性病種;以往已辦理門診慢性病種且享受待遇的不需再次報名,可繼續享受門診慢性病種待遇,暫不復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門診慢性病鑒定結果患者可于2022年1月15日后到所報名的定點醫院查詢或關注“門慢服務”公眾號并注冊成功后,在公眾號查詢復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