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貧困戶,是如何被救濟的?( 二 )


針對日常貧困人員的救濟是宋朝相對以前朝代大大進步的一面 。 相對以往朝代主要針對鰥寡孤獨等少數人倫缺失群體為救助對象的做法 , 宋朝將貧困的救助對象大大擴大 。 宋朝將人民按城市與鄉村 , 根據財產數量分成幾個層次 , 對滿足貧困救濟標準的全部予以救濟 。 同時將無力養育子女的家庭 , 高壽的老人 , 孤兒 , 乞丐等都列為救助對象 , 進行針對性的救濟 。
宋朝在針對貧困人員的救濟上設立了專門的機構負責 。 比如福田院、居養院、養濟院以濟貧為主;慈幼局、慈幼莊以救濟兒童為主 。
宋朝的貧困戶,是如何被救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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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貧困戶,是如何被救濟的?】醫療救濟
在針對貧困人員救濟的基礎上 , 宋朝時期將救濟項目更加細化 , 將醫療救濟列入救濟范圍 。 宋朝對醫療的救助涵蓋了病院 , 醫療 , 醫藥三個方面 。
病院系統是指針對醫療設置的專門場所 , 主要有安樂坊、安濟坊和養濟院等 。 這些機構主要為官方設置 , 廣泛設置于兩宋時期 。 病院開始時大多兼具養病、濟貧雙重功能 , 隨著管理水平的提升 , 為了防止互相傳染 , 逐漸形成專門的養病場所 。
醫療系統是指針對貧困病人進行醫療的人員 。 在病院系統中有些設置了專門的醫生進行診治 , 或者請醫生診視病人 。 此外在遇到災荒、疫情等嚴重情況的時候 , 朝廷會臨時命令翰林醫官院 , 太醫院的醫療人員進行救治 。
醫藥系統是指政府設置的具有救濟性質的制作、售賣藥物的機構 。 這些機構在平時以平價售藥給普通民眾 , 在災荒、疫情時期則直接贈送藥品 。 這些機構主要包括:負責制藥的和劑局及下屬的一系列售藥機構 , 專門經銷藥品的太平惠民局 。
宋朝的貧困戶,是如何被救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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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救濟
在古代 , 喪葬是一筆不少的費用 。 對于貧困民戶有人去世而家人無力安葬的 , 政府給予無償貸款或者直接的經濟補貼進行安葬 。 另外對于因為家庭實在貧困家人無力安葬 , 以及因各種原因在外去世無人收葬的 , 比如流民 , 行商小販等 , 則由當地政府出面進行安葬 。
這種政府專門設立的收葬機構稱為漏澤園 。 對于漏澤園的安葬流程及安葬標準 , 宋朝政府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 比如墓地的大小 , 墓穴的深度 , 棺材的形式等 。 漏澤園由僧人專門管理 , 政府對漏澤園的管理設置了獎懲制度 , 以促進漏澤園有效利用 。
宋朝通過建立貧困救濟 , 醫療救濟 , 喪葬救濟 , 對民眾從出生到去世整個過程中會遇到的貧困情況進行救濟 。 這種覆蓋廣泛的救濟有效的支持了貧困人民的生存 , 維持了國家社會的穩定 。
三、宋朝救濟制度的特色
宋朝的貧困戶,是如何被救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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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其他朝代的救濟制度 , 宋朝救濟的對象更廣泛 , 對象也更加的明確 , 救濟的方式更加多樣 , 同時這個時期形成了周詳的救濟法規 。
救濟范圍廣泛 , 對象明確
相對于前代的荒政制度 , 以及對鰥寡孤獨為主要救助對象 , 宋朝時期救助體系在救助范圍上更加廣泛 。
首先在貧困的救濟上除了對受災民眾 , 鰥寡孤獨人員的救濟 , 宋朝將殘廢疾病生活無人依靠 , 乞丐 , 孤兒 , 高齡的老人 , 貧民 , 包括凍餓倒于路邊的人都列入救助范圍 。 尤其是將貧民這樣一個群體列入救濟對象 , 防止大量貧民因各種原因陷入困境 , 淪為乞丐、流民 。 因此可見 , 宋朝救濟范圍大大增加 , 將在經濟上陷入困境的幾乎所有的群體全部涵蓋進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