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醫院成本怎么核算? 指引來了

近日 , 財政部制定發布《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具體指引——公立醫院》 。 《指引》重點規范了醫療活動相關的若干成本核算對象 , 包括科室(含診次、床日)、醫療服務項目、病種、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成本等 。
【核算|醫院成本怎么核算? 指引來了】《指引》強調 , 醫院應將業務活動中的醫療活動作為基本的成本核算對象 , 具備條件的醫院可以核算教學、科研、預防活動等非醫療活動的成本 。 醫療活動成本以成本核算對象為標準劃分為4類:科室成本 , 以各科室為成本核算對象 , 并進一步計算科室門急診成本、住院成本的單位成本 , 即診次成本、床日成本;醫療服務項目成本 , 按照各省級醫療服務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不包括藥品和可以單獨收費的衛生材料)劃分 , 以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 , 并進一步計算其單位成本 , 即醫療服務項目成本;病種成本 , 以各病種為成本核算對象;DRG成本 , 以各DRG組為成本核算對象 。
《指引》指出 , 當成本核算對象為醫療活動時 , 其成本范圍即醫療全成本 , 包括業務活動成本中與開展醫療活動相關的全部耗費 。 醫院成本范圍可以根據成本信息需求進行調整 。 例如 , 為滿足醫療服務價格監管、制定醫保支付標準等需求 , 應在醫療全成本基礎上 , 按規定調減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費用、有財政資金補償的費用等 。 財政資金補償的費用一般包括“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會計科目下通過“財政基本撥款經費”、“財政項目撥款經費”進行明細核算的費用 。
《指引》明確 , 醫院應將業務活動費用在醫療活動和非醫療活動之間進行劃分 。 例如 , 通過“科教經費”進行明細核算的費用應當計入教學、科研活動成本 。 難以確定所屬活動類型的業務活動費用應當計入醫療活動 。 在核算病種、DRG成本的步驟中 , 將業務部門歸集的費用分配至各患者 , 應根據醫院實際核算條件選擇適宜的分配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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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健康報首席采訪人員 姚常房
編輯:管仲瑤
審核: 徐秉楠 閆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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