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醫院藥學服務:轉型之變

近日 , 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醫療機構藥學門診服務規范》等5項規范 , 規定了醫療機構提供相應藥學服務應當符合的基本要求 , 以及服務對象、工作內容、質量管理與評價改進等 。 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專門制定醫療機構藥學服務規范 。 5項規范對正處于藥學服務模式轉型膠著期的醫療機構、藥學人員而言 , 給出了較為清晰的角色定位 , 應可有效激發醫療機構藥學服務的真正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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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的要求
“不做花架子 , 一定要讓患者真正得到好處 。 患者用藥合理了 , 省錢了 , 自我感覺好了 , 有幸福感了 , 這是最重要的 。 在這樣的前提下 , 希望大家有一個‘起點’標準 。 ”北京積水潭醫院藥學部主任甄健存是此次5項規范起草的牽頭專家 。 她說 , 如果將最高要求量化成總分100分的話 , 現在的規范要求就是60分 , 也就是最低門檻 , “希望大家在60分的基礎上 , 根據醫院特色、學科特色和人才優勢等 , 再提升 。 ”
此次發布的《藥學門診服務規范》《藥物重整服務規范》《用藥教育服務規范》《藥學監護服務規范》和《居家藥學服務規范》5項規范 , 有一個顯眼的共同之處:直接面對患者 , 以期讓患者直接受益 。
其實 , 一直以來 , 醫院藥學的發展方向是明確的 , 即臨床藥學 , 圍繞臨床“做文章” 。 藥學服務模式比較早地提出了“兩個轉變” , 即從“以藥品為中心”轉變為“以患者為中心” , 從“以保障藥品供應為中心”轉變為“在保障藥品供應的基礎上 , 以重點加強藥學專業技術服務、參與臨床用藥為中心” , 核心就是讓藥學服務貼近患者、貼近臨床、貼近社會 。
醫療機構藥學人員的發展方向也很明確——臨床藥師 。 早在2005年 , 衛生部就啟動了臨床藥師培訓試點工作 , 當年共確定了19家培訓基地 , 2006年補充了31家 。 2007年 , 全國開展臨床藥師制試點的醫療機構達44家 。
但是直到藥品加成取消前 , 醫療機構藥學模式轉型的進展并不快 。 為什么?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原來的工作重心是放在保障藥品的安全供應上 , 即可以獲得相應的收入 。 這讓醫院藥學在醫療機構內的光芒更多地被15%的藥品加成給遮住了 。 其服務內容是什么 , 大家好像并不十分關心 。 然而 , 隨著15%藥品加成的取消 , 藥學在醫院的地位也急劇下降:有醫院不再招聘新的藥學人員 , 有醫院大幅壓縮現有藥學人員 , 有醫院藥學人員紛紛轉崗……
其實 , 政策助推只是加速醫院藥學服務模式演進的一股力量 , 更勢不可擋的是醫學發展的客觀規律 。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 , 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切入點和突破口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措施逐步推進 , 醫療機構藥學服務工作面臨新的任務和挑戰 。
改革的車輪滾滾向前 , 醫院藥事管理、藥學服務模式走到了不得不改變的十字路口 。 一如北京大學藥學院藥事管理與臨床藥學系主任史錄文所言 , 轉變藥學服務模式是醫學規律和合理用藥發展的必然 。 現代醫學分工越來越細 , 具有不同專業知識結構和理論體系的專業人員在整體醫療服務中的角色都應有明確的定位 。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衛生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沈群紅說 , 該中心研究表明 , 我國醫院藥師(士)分布不均 , 大部分專業性強的醫院藥師分布在三級醫院 。 處方點評等具有明確政策引導和要求的項目開展率相對較高 , 藥學監護、藥學門診、藥物重整等專業化程度較高的藥學服務開展率較低 , 處方審核開展率嚴重不足 。
顯然 , 5個規范給藥學服務人員定了一個坐標 。 “有為才有位 。 ”甄健存認為 , 5個規范是發揮藥師“有為”的重要內容 。 比如 , 藥物重整要求藥師在住院患者入院、轉科或出院等重要環節 , 了解患者用藥情況 , 比較正在使用的藥物與用藥醫囑是否合理一致 , 給出用藥方案調整建議 , 并與醫療團隊共同對不適宜用藥進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