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抵返、進出須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報告!黑龍江多地發布最新公告!( 四 )


二、倡導廣大居民非必要不出區 , 不去中高風險地區 , 確須出行的 , 往(返)前要向所在社區、村屯(林場、管護區)和單位報備 。 公職人員要帶頭作表率 。
三、各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預檢分診、院感防控等制度 , 發現風險人員要立即采取相應管控措施 。 各民營醫療機構和個體診所嚴禁接收有新冠肺炎十類癥狀的患者 。 各藥品零售機構可恢復“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藥品的銷售 , 但要嚴格執行信息登記和“沃填報”制度 , 落實社區推送、回訪要求 。
四、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非必要不舉辦50人以上大型會議、活動 , 各類經營單位非必要不舉辦各類培訓、展覽、展銷、商業性演出等活動 , 確須舉辦的必須報屬地指揮部審批 , 并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要求 , 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
農村地區舉辦30人以上聚集性活動的 , 須提前向村委會提出申請 , 報所在地鄉鎮政府批準 , 所有參加人員必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 對獲批舉辦的聚集性活動 , 鄉鎮政府要派出衛生防疫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實名制登記 , 對活動全程視頻留存 。
五、各景區景點有序恢復接待省內游客 , 嚴格執行預約、錯峰、限流等要求 , 落實掃碼、驗碼、測溫、戴口罩及通風消殺等各項防控措施 。
六、商場超市、農貿(集貿)市場、賓館旅店(民宿)、飯店餐吧、文體娛樂等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和進出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掃健康碼、測量體溫、佩戴口罩、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對執行不到位的經營場所要停業整頓 , 對拒不執行的人員禁止入內或不得提供服務 。
七、倡導文明新風 , 婚事、喪事簡辦 , 壓縮宴會規模 , 嚴格控制人數 , 降低聚集風險 , 舉辦時要提前按要求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 , 舉辦方和餐飲服務單位要落實防控主體責任 , 嚴格落實通風換氣、清潔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
八、在取(拆)快遞包裹、郵政快件時 , 要對內外包裝表面進行消毒 , 做好個人防護 , 在室外拆包 , 外包裝不能帶入室內 。 暫停從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郵購、代購物品 , 如商家私自郵購、代購物品 , 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 引發疫情傳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九、出租車司機、快遞外賣員、餐飲賓館服務人員、商超售貨員和收銀員等二十類重點人群 , 要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防疫工作 , 按規定要求頻次進行核酸檢測 , 做到“應檢盡檢” 。
十、邊境縣(市)要進一步加大巡防力度 , 加強人防、技防、物防 , 對邊境線實施全方位管控 。 落實黨政軍警民聯防聯治 , 加大邊境地區疫情防控宣傳力度 , 營造人盡皆知、人人參與、群防群治的良好社會氛圍 。 發動和鼓勵群眾對涉邊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 對有效信息線索提供人員 , 給予最高6萬元獎勵 。
十一、廣大居民要切實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 自覺堅持良好衛生習慣 。 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嗅(味)覺減退或喪失、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腹瀉等新冠肺炎十類癥狀 , 請勿自行服藥治療 , 要主動配合防疫工作要求 , 自覺全程佩戴口罩 , 步行或乘私家車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
十二、符合新冠疫苗第一針、第二針和加強針接種條件、無禁忌癥的居民 , 要積極響應號召 , 做到應接盡接 , 共筑免疫安全屏障 。 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接種加強針 。 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居民要避免前往密閉性場所或參加聚集性活動 。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原有管控措施與此不符的 , 一律以本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