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我不想“隱身工作”( 三 )


“你得活著才能感知歧視 。 ”51歲的李曼有13年感染史 , 丈夫因艾滋病去世后 , 好強的李曼在云南當地找到一份接線員的工作 , 每天早晨六點到晚上六點 , 一天最多能接聽760多通電話 , 是這個平均年齡二三十歲的工作組里最勤奮的那個 。 不久 , 她便獲得了升職機會 。
除了本職工作 , 李曼還在鄉村地區一家社會組織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關愛志愿服務 。 她認為 , 如果把絕大多數感染者的需求從急到緩進行排序 , 第一是生存 , 第二是治療 , 第三才是歧視 。
但事實上 , 三者是無法彼此剝離的循環 。
國際勞工組織2021年一份關于“艾滋病與貧困”的研究顯示:經濟貧困是感染者群體遭遇的最大困境 。 出現臨床癥狀 , 暴露感染者身份概率高 , 更有可能喪失工作機會 , 醫療支出也會隨之與日俱增 , 形成惡性循環 。
經濟上的困頓使得感染者難以參與學習或培訓 , 提高職業就業技能 。 只能被迫從事一些門檻較低、職業技能要求不高、收入有限、缺乏社會保障的臨時性工種 。 因就業歧視 , 他們頻繁更換工作 , 在不同城市中流動尋找務工機會 , 很難實現工作經驗的積累 , 更別提職業規劃與職業發展等高層次問題 。
李曼在農村地區已經為86位感染者提供了臨終關懷志愿服務 , 見過許多陷在漩渦里的人 , 其中最小的一位逝者是僅8個月大的母嬰傳播感染者 。 “哭聲像小貓一樣微弱 , 離開人世時骨瘦如柴 , 他的父母感染狀態極差 , 早沒了收入 , 甚至掏不出錢安葬孩子 。 ”李曼為孩子立碑并寫下墓志銘:“我很乖 , 我來過” 。
丁丁重新走上工作崗位也有非?,F實的原因——滿足生活需求、為自己養老做打算 。 “幫不上孩子 , 至少不給兒子添負擔 。 ”
然而再次走向職場時 , 丁丁發現 , 她能做的選擇十分有限 。 除了體檢 , 長時間脫離社會也讓這名50歲的媽媽只能從事一些技術含量很低的工廠零工 。 “我還記得上世紀九十年代末 , 快30歲的自己對生活的期待 , 一切都有奔頭 。 可后來我確診了 , 奔頭也沒了 。 ”
“現在都說‘內卷’ ,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想卷也卷不起來 。 ”已經在公司做到中層的小海希望有更好的職業選擇 , 但入職體檢就意味著暴露 , 他只能待在本公司現崗位 。 “沒有勇氣 , 得過且過吧 。 ”
國際勞工組織的研究還指出 , 處于貧困的感染者大多數自身教育程度不高 , 子女為分擔家庭經濟壓力很可能會過早離開學校 , 從事的仍舊是低收入工作 , 未來和他們的父輩一樣很難有更好的發展 , 貧困進入代際循環 。
2020年 , 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一項調查顯示 ,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 , 41.5%的HIV感染者失業或辭職 。 68.7%的HIV感染者認為個人收入有所下降 , 其中25.9%的HIV感染者收入至少下降了50% 。 當社會總體失業率上升時 , 調動資源極為有限的感染者及其家庭 , 可能更難保住自身的工作 , 進一步陷入生活困境 。
維權艱難
被“HIV陽性”卡在就業門口是不是歧視?我國《憲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等含有對全體公民及勞動者人權、平等權、勞動就業權的保障性規定 。
《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條明確 ,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 。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
但鮮少有人能扛起法律武器 , 甚至很多人認為就業受歧視者尋求法律援助的行為是“以卵擊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