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常見營銷10招

濟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公布了保健食品非法營銷最常見的10個招數 。
1.假冒大牌弄噱頭
近年,在市場上,一些不法分子打著知名組織或“莫須有”的組織名義推薦保健食品 。知名組織包括“世界衛生組織”、“中華醫學協會”、“中國老年保健協會”等,“莫須有”的組織包括“中國中老年人康復工程萬里行組委會”、“中國三高一低防治辦公室”、“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健康老年協會”等,不少中老年消費者因此上當受騙 。
2.無中生有編功能
在市場上,一些保健產品竟堂而皇之地宣傳其“改善性功能”和“增高”等功能 。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從未批準過“改善性功能”、“增高”等功能的保健食品 。
3.廣告詞中放大炮
有的保健食品是“免疫調節”功能的產品,宣傳中卻將其夸大成具有“延緩衰老”功能 。
4.假借國學來忽悠
有些產品獲得批準的功能只是“免疫調節”,但經營銷者用所謂的“國學和中醫”理論解釋一番,延伸其本身并不具備的功能 。
5.斷章取義吹療效
部分企業喜歡打擦邊球,利用《本草綱目》、《中國藥典》等名著,將其內容斷章取義,強調保健食品中某種原料所具有的療效,來暗示該產品的療效 。有的產品甚至宣傳“奇跡般地為數萬患者解除或減輕了頑固性腸胃炎、頑固性頭痛、心腦血管疾病和中風偏癱的折磨”,從而誤導消費者 。
6.編湊標識混視聽
《保健食品標識》規定,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必須以規范的漢字為主要文字,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須與漢字內容有直接的對應關系,并書寫正確 。所使用的漢語拼音或外國文字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 。但一些商家將外文標在主要展示版面,字體比漢字還大 。
7.捏造批文造產品
衛生部原來承擔的保健食品審批職責劃轉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03年10月10日起,之后所有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批準文號應為:國食健字G×××××××× 。然而,市場上仍然存在批準文號為:衛食健字(2005)第××××號的假冒產品 。
8.三無產品亂搭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實行嚴格監管,即未經衛生部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批準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生產經營 。然而,在“性保健品店”或“成人保健品店”里銷售的號稱“壯陽”、“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則違反上述規定 。
9.咨詢講座設圈套
為了給消費者樹立一種權威性,一些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往往與新聞機構、協會聯合開展義診咨詢活動、健康教育講座、免費檢測等活動 。借助這樣的活動,提升消費者對其產品的“科學性”、“權威性”和“治療效果”的認同感 。
10.免費禮品藏玄機
【保健食品常見營銷10招】請所謂專家、名醫走進社區、賓館、酒店等場所,開展健康講座、免費義診、免費體驗等活動,向老年人發放宣傳單和小廣告,并以“贈藥”、“送小禮品”等手段誘導消費者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