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醫食品標識公布,禁止標注預防、治療疾病和保健功能等內容

特醫食品標識指南
為指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簡稱特醫食品)企業規范標識 , 引導醫生、臨床營養師和消費者科學合理使用特醫食品 ,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制定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識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 《指南》分為五個部分 , 包括基本要求、內容要求、主要展示版面要求、禁止性要求和其他要求 。
《指南》明確
特醫食品標識是指印刷、粘貼、標注或者隨附于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單元的包裝上 , 用以辨識和說明食品基本信息、特征或者屬性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的總稱 , 包括標簽和說明書 。 《指南》強調 , 特醫食品標識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 涉及特醫食品注冊證書內容的 , 應當與注冊證書內容一致 。 《指南》要求 , 標簽、說明書應真實規范、科學準確、通俗易懂、清晰易辨 , 不得含有虛假、夸大或者絕對化語言 。
《指南》系統歸納總結特醫食品標簽和說明書需要標示的13項內容 , 細化企業對產品名稱、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字體要求 , 明確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臨床試驗標注要求 , 提出了“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內容字體和警示用語要求 。 針對當前一些產品的主要展示版面標注內容繁多復雜 , 不利于消費者清晰識別問題 , 《指南》明確提出主要展示版面應標注的內容 , 首次提出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標注特醫食品專屬標志“小藍花” 。 標志應標注在標簽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 , 可以按樣式等比例變化 。 非特醫食品不得冒用、盜用特醫食品標志 。
《指南》結合近年來注冊管理實踐 , 明確同一企業生產的同一特醫食品 , 其標簽的內容(凈含量和規格、口味除外)、格式及顏色應保持一致 , 便于消費者清晰識別選購特醫食品;強調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對產品中的營養素進行功能聲稱 , 避免誤導消費者 。 此外 , 從特醫食品安全使用角度考慮 , 增加了一些產品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標注 。 《指南》還對標簽和說明書提出禁止標注涉及虛假、夸大 , 以及預防、治療疾病和保健功能等內容 。
《指南》屬于技術指導性文件 , 旨在規范特醫食品企業標識 , 引導醫生、臨床營養師和消費者科學合理使用 , 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對特醫食品的認知度和辨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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