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新冠病毒感染診療方案公布( 二 )


七、調整“出院標準”
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措施實行后 , 不再強化對感染者的隔離管理 , 而是可按乙類傳染病予以診斷治療 。 為此 , 十版方案不再對感染者出院時核酸檢測結果提出要求 , 而是由臨床醫生根據患者新冠病毒感染、基礎疾病或其他疾病診療及健康恢復狀況等進行綜合研判 。
當患者病情明顯好轉 , 生命體征平穩 , 體溫正常超過24小時 , 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 , 可以轉為口服藥物治療 , 沒有需要進一步處理的并發癥等情況時 , 可考慮出院 。
八、調整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
疫情防控政策調整后 , 所有醫療機構都有接診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的可能 , 我們在十版診療方案中對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有關內容進行了調整 , 使感染防控措施更加科學精準 , 更具針對性、可操作性 。 一是進一步落實門急診預檢分診制度 , 做好患者分流 。 同時 , 指導就診患者和陪同人員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 , 提供手衛生、呼吸道衛生和咳嗽禮儀指導 。 二是加強診室、病房、辦公室和值班室等區域清潔消毒和通風 。 三是根據暴露風險落實醫務人員個人防護要求 。 四是規范處理醫療廢物 , 落實患者轉出或離院后的終末消毒 。
來源:國家衛健委官網
責編:郭艷慧
最新版!新冠病毒感染診療方案公布】校對:秦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