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健康過年 | 協和藥師說:冬奧運動員,哪些“藥”要當心?( 二 )


S3.β2受體激動劑
β2受體激動劑就是我們熟知的治療哮喘的常用藥物 , 比如沙丁胺醇 , 福莫特羅等 。 其中沙丁胺醇是最常見的提高成績的β2受體激動劑 。 WADA明確S3類中的4種成分(沙丁胺醇、福莫特羅、維蘭特羅和沙美特羅)在某些治療劑量范圍內是可以被使用的 , 但范圍并不是一成不變的 , 比如2022版《禁用清單》對沙丁胺醇的治療劑量就做了修訂 , 從之前規定的12小時內服用800微克修改為8小時內服用600微克 。
如果翻看各國運動員的花名冊 , 不難發現患有哮喘的運動員比比皆是 , β2受體激動劑對于非哮喘患者可以擴張肺部 , 加速血液循環 , 從而提高專注度 。 曾經有報道稱冬奧會奪牌大國挪威在2018年韓國平昌冬奧會參賽時幾乎帶了6000支哮喘藥 , 可謂名副其實的“哮喘隊” 。
S4.激素及代謝調節劑
主要包括
①芳香酶抑制劑(如阿那曲唑、依西美坦等)
②抗雌激素作用物質(如氯米芬、他莫昔芬等)
③激活素受體IIB活化抑制劑類(如比馬魯人單抗等)
④代謝調節劑(如曲美他嗪等)
相信大家更為熟知的便是曲美他嗪 , 某運動員曾在2014年賽內興奮劑檢查中出現陽性 , 導致禁賽3個月 , 就是因為誤服此藥 。 曲美他嗪是冠心病的常用藥物之一 , 可改善心肌的能量代謝 , 增加心肌對缺血、缺氧的耐受能力 , 但同時也能增加運動相關的肌肉對缺氧的耐受能力 , 增加運動量 , 所以在2014年被列入WADA禁用清單 。
S5.利尿劑和掩蔽劑
利尿劑難道也會讓運動員“興奮”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 利尿劑之所以被列入興奮劑管理 , 其主要原因是可以通過增加排尿量 , 稀釋體內的興奮劑及其代謝物 。 不僅如此 , 這類藥物還可以快速減重 , 以便運動員在拳擊、摔跤等按體重分級的運動中滿足體重要求 。
可用作掩蔽劑的物質包括所有類型的利尿劑、去氨加壓素、丙磺舒以及血容量擴充劑類(靜脈輸入甘露醇等) 。 大名鼎鼎的EPO就常用去氨加壓素來做掩蔽劑 。
S6.刺激劑
刺激劑可謂是興奮劑的“開山鼻祖” , 例如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冰毒)等 。 這類物質主要通過對神經系統的作用 , 使運動員獲得“洪荒之力” , 被認為是最原始意義上的興奮劑 。 20世紀70年代以前 , 運動員所使用的興奮劑主要都屬于這一類 。 但我們最熟悉的咖啡因、尼古丁等并不屬于WADA《禁用清單》里的物質 , 目前這些成分仍處于監控狀態 。
S7.麻醉劑
主要包括嗎啡、羥考酮等 。 它們可以產生強烈的鎮痛作用 , 使人產生快感及心理亢奮 , 提高運動員對疼痛的耐受力 。 此類藥物在競技體育中主要運用在游泳、長跑項目上 , 使運動員能夠忍受平常無法忍受的疼痛 。
【物質|健康過年 | 協和藥師說:冬奧運動員,哪些“藥”要當心?】 S8.大麻類
包括所有天然和合成的大麻酚(素)類 , 大麻二醇例外 。 大麻類物質可以減輕焦慮 , 但在運動表現中對軀體的作用尚不明確 。
S9.糖皮質激素
這就是很多人“望而生畏”的激素 , 比如潑尼松、甲潑尼龍、地塞米松等 。 它們之所以被納入《禁用清單》 , 主要是能夠對人體蛋白質、糖類和脂類代謝進行調節 , 同時又具有抗炎鎮痛的作用 。 與此同時 , 該類藥物還可引起高血糖、高血脂、中樞神經系統、消化系統等諸多副作用 。
M1.篡改血液和血液成分
例如向血液循環系統內注入或回輸任何數量的自體、同種異體(同源)或異源血液或任何來源的血紅細胞制品;血液回輸可在短期內增加血紅細胞數量 , 從而達到增強血液載氧能力 , 1988年漢城奧運會時正式被國際奧委會列入禁用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