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州3月21日消息(采訪人員張翼晶)近日 ,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活動性結核病門診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 將活動性肺結核調整為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 , 將耐多藥肺結核調整為利福平耐藥結核病 , 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 , 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 。
【醫療|4月1日起 貴州省將進一步擴大結核病醫保報銷范圍】其中 , 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年度起付標準為150元 , 不參與住院起付線累計 , 辦理多種慢性病的只需支付一次 。 支付比例按照統籌地區同級住院待遇標準執行 。 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職工5000元 , 城鄉居民4000元 , 參保人員辦理多種慢性病的 , 基金支付限額可以疊加 , 但疊加后的最高支付限額為職工醫保不得超過17000元 , 城鄉居民醫保不得超過10000元 。 原活動性肺結核待遇標準從本自然年度起按照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待遇標準執行 , 原定額包干待遇不再執行 。
利福平耐藥結核病不設年度起付標準 。 支付比例按照統籌地區同級住院待遇標準執行 。 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各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執行 。
《通知》實施后 , 城鄉居民活動性結核病患者 , 在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內的醫療費用 , 經基本醫保報銷后 , 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 。 對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 , 大病保險不予支付 。 但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人員 , 按規定予以救助 。
該《通知》實施前 , 已經成功申報活動性肺結核、耐多藥肺結核慢特病門診保障的 , 無需重新認定 , 系統直接對照為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利福平耐藥結核病 。
《通知》要求 , 各統籌地區要注重新老政策的銜接 , 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 , 按照本通知執行;各統籌地區要強化政策宣傳 , 做好政策解讀 , 妥善處理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 合理引導參保群眾預期 。 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
編輯:任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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