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向型|為創新買單,讓創新“回血”——建立價值導向型創新支付體系

近年來中國積極擴大醫療保障體系覆蓋范圍,國家醫保目錄初步實現每年進行動態調整,提升了創新藥的可及性,降低了疾病負擔 。 據統計,2016-2021年中國上市的創新藥超過270個,聚焦疾病負擔最大和增速最快的幾大疾病領域(如腫瘤、罕見病、心腦血管疾病、消化道及代謝疾病) 。 政策優化加速了創新藥在中國上市,然而,許多創新藥獲得批準后仍只能覆蓋潛在病患的一小部分,患者用不到、用不起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 。 此外,創新藥研發投入大、周期長、風險高,缺乏合理回報,也將掣肘創新藥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
4月16日-17日,2022金陵藥物經濟學論壇暨江蘇省藥學會藥物經濟學專委會年會在線上召開 。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制和開發行業委員會(RDPAC)執行總裁康韋受邀以“持續完善與創新藥產業發展相契合的支付體系”作了主題發言,并與多位專家、學者、產業代表探討如何完善創新藥支付體系、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等話題并提出建議,以期進一步保障患者對創新藥可及、推動創新藥產業可持續發展 。
建立價值導向型創新支付,讓創新“回血”
據RDPAC發布的《基本醫保高質量發展中的創新準入研究報告》顯示,在國際成熟市場,一個創新藥的完整生命周期分為8-15年漫長的開發期,1-2年的市場導入期,10-15年的成長期,以及衰退期 。 然而,目前更多參與醫保談判的創新藥上市時間較短,還處在“導入期”和“成長期”初期,需要合理的價格水平以保護和激勵 。 中國藥科大學丁錦希教授在論壇中表示:“一款first-in-class創新藥前期研發投入很大,根據國際新藥盈虧模型,上市后大概需要12~14年才能回本 。 我國現在準入提速,新藥從上市到準入周期很短,若面臨非常大的降幅,對回本確實是難題 。 ”
對此,康韋在主題分享中表示:“對專利保護期內新藥,應建立價值導向的評估和定價方法,圍繞創新、臨床、社會、患者等價值指標進行多維度評估,按不同層級價值進行分級和支付標準測算 。 同時,嚴格區分創新藥和仿制藥及生物類似藥的價格形成機制,讓創新獲得合理回報 。 ”
康韋指出:“創新藥與仿制藥處在藥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成本結構差異巨大,需要科學合理的核價依據,因此,不建議參照仿制藥價格 。 特別是對于集采品種,若將中選產品價格用于醫保支付標準測算,則無法體現創新藥與集采中選產品在臨床價值、研發周期、生命周期、價格形成邏輯和采購與使用規則等方面的巨大差異,這將影響調動產業、資本進一步投入創新的積極性 。 ”
此外,對原研藥企而言,開發一款創新藥的新適應癥也需投入大量成本,而就目前醫保談判來看,已納入的創新藥若新增適應癥,仍需重新談判、繼續降價 。 針對這一現狀,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執行會長宋瑞霖建議,對已納入目錄產品應探索新適應癥自動納入、不再重新談判價格,該舉措將進一步鼓勵創新 。
宋瑞霖提出:“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單獨的、友好的創新藥醫保支付體系 。 ”以罕見病等高值創新藥保障為例,從國際經驗看,成熟市場對罕見病藥品的醫保準入評審普遍給予了特殊標準或特殊通道 。 康韋提出三點建議:“一是簡化審評材料需求,二是突破50萬年費用上限擬談判藥品準入門檻和突破30萬年費用上限標準,三是給與更高的ICER閾值 。 ”
“對于創新藥的醫保支付,可以改變醫保現有70%的固定支付比例,實行動態比例報銷,同時為商保留出空間 。 ”宋瑞霖表示,“首先要尊重企業的成本定價,根據醫保的支付能力來支付相應的比例 。 對于老百姓來說,你能夠幫助我獲取創新藥,能夠幫的多一點和少一點都叫幫忙,而一分錢不報銷叫無人幫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