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說明書用藥在臨床上經常發生|超說明書用藥風險,醫生該如何規避?( 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1222條法律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2.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3.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
因此 , 在涉及超說明書用藥的醫療責任糾紛中醫療機構往往處于被動位置 , 很難證明其診療行為的合法性 。 超說明書用藥是否合理、用藥方案與患者結局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醫方是否保護患者的知情同意權是主要爭議 , 一般需要根據第三方醫療鑒定結果 。
臨床超說明書用藥應該如何規避風險?
超說明書用藥需要全面、規范的管理 , 每個醫療機構都應該制定獨特的管理規范 , 幫助臨床醫生重視、規范地超說明書用藥 , 將醫療風險降至最低 。
1.申請超說明書用藥備案:臨床專科根據臨床治療需要 , 確實要超說明書用藥時 , 應申請并提交藥事委員會和倫理委員會審批 。 委員會應審查超說明書的理由、依據是否充分 , 評估臨床用藥的風險 。 醫生根據審批范圍謹慎選擇適用患者 , 臨床藥師承擔審查和指導用藥的責任 。 需要注意的時 , 這種用藥備案并不能規避法律風險 , 在發生糾紛后 , 仍需要專家鑒定評判超說明書用藥的合理性 。 有文獻給出了超說明書用藥處方審核基本流程與方法(圖1) 。
超說明書用藥在臨床上經常發生|超說明書用藥風險,醫生該如何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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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藥前充分告知 , 患者知情同意:在臨床醫師超說明書用藥前 , 需要向患者充分告知 , 患者知情同意 。 告知內容包括治療方案、替代方案、超說明書用藥的特殊性、必要性及可能存在的風險等 。 患者需要簽署書面知情同意書 , 確認充分理解 , 同意用藥并愿意承擔風險 。
3.用藥期間密切監測藥物不良反應:超說明書用藥可能存在某些已知的或未知的不良反應 , 對疾病的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 因此 , 在用藥期間需要更加謹慎 , 密切關注患者的病情變化 , 動態觀察各項相關指標 , 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
4.積極診斷處理藥物不良反應:一旦在用藥過程中發生了藥物不良反應 , 或造成機體損害 , 應積極給予干預措施 , 將損害降到最低 。 當然 , 及時停藥 , 并及時告知病情也十分重要 。
以下是一些相關的管理規范可作為參考 , 若有興趣可自行搜索查看 。
《超藥品說明書用藥目錄(2020年版)》
超說明書用藥在臨床上經常發生|超說明書用藥風險,醫生該如何規避?】《超藥品說明書用藥目錄(2021年版新增用法)》
《醫療機構超藥品說明書用藥(2014)》
《臨床重癥與藥學超說明書用藥專家共識(2020)》
參考文獻
[1]吳凱珊,伍俊妍,鄭志華,邱凱鋒.超說明書用藥的處方審核基本要素與方法[J].醫藥導報,2020,39(09):1215-1221.
[2]祁駿升,計雅純,李娟.超說明書用藥相關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例分析[J].藥物流行病學雜志,2021,30(05):321-325.
[3]中國藥理學會治療藥物監測研究專業委員會藥品風險管理學組.超說明書用藥專家共識.藥物不良反應雜志.2015 , 17(2):101-103.
顧問律師
向海曼 , 北京權知律師事務所(原北京仁創律師事務所)律師 , 長期從事醫事法學研究及實務 , 有豐富的醫療法律從業經驗 。
本期案例來自于網絡 , 沈濤、徐夢雅《超說明書用藥的法律風險管理》 。
(原標題:超說明書用藥案例中多數醫方被判有過錯 , 最高承擔95%的賠償責任!醫生該如何規避風險?丨醫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