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非要植物人“親臨”鑒定現場,太過分了吧?

市民王先生因患腦部疾病成了植物人,沒有任何行為能力。近日,王先生的妻子張阿姨了解到,辦理殘疾證就會得到部分費用補助,就想申請辦理。根據王先生的病例,他完全符合條件,但是,傷殘等級鑒定這個環節,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到指定醫院辦理。王先生目前住在楊浦區新華醫院,但這個醫院不屬于指定醫院。(10月20日 瀟湘晨報)
王先生患腦部疾病,治病花費了好多錢,成了植物人。辦理殘疾證,可以享受一些費用補貼,即便補貼的費用不高,但對這個家庭來說,也是雪中送炭。王先生符合申辦條件,只要走完流程即可獲得殘疾證。
植物人|非要植物人“親臨”鑒定現場,太過分了吧?】前期的申辦流程,可以由家人代辦,一切順利。然而,到了傷殘等級鑒定這個環節,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到指定醫院辦理,這就麻煩了:首先,王先生所住醫院,不是指定的傷殘鑒定醫院,其次,王先生已成植物人,行動非常不便,需要由幾個親人幫忙。
跑上跑下,抬來抬去,忙了一大通,費了好大的勁,終于將王先生運到了指定醫院??墒?,該醫療機構根本沒有做什么檢查,只是看了看躺著的王先生,就直接寫病例。這表明,所謂的“患者必須親臨現場”,也不是非常嚴格地規定。麻煩了親屬、家人不說,還折騰了患者,這對他的疾病好轉肯定不利。
嚴格監督傷殘鑒定程序,謹防有人鉆空子,這本無可厚非??墒?,強制要求植物人親臨鑒定現場,這未免有些強人所難。再者,讓公眾和患者家人耿耿于懷的是,相關部門過于迂腐,不知道變通。竊以為,嚴格的監督也應包含“服務善意”。
殘疾證審核、發放部門是政府機構,應當有服務民眾的意識,讓民眾感受到溫暖。事實上,辦證部門可以有其他方法,證明王先生確實是植物人,比如讓患者所在醫院出具證明;比如,讓患者家人拍一段視頻;再比如,鑒定部門可以派人到患者所在醫院,等等。
無視患者家屬的請求,強制植物人親臨鑒定現場,迂腐不化,冷落了民意,讓人寒心。所以,我們期待涉事的部門機構,能改變作風,改善措施,在合乎法規的范圍內變通,擦亮“服務民眾”的行政底色,別再讓類似的奇葩事件發生。(黃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