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這些藥禁止網上銷售!

自2022年12月1日起《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正式開始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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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規定 , 藥品網絡銷售企業應當按照經過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 。 藥品網絡銷售企業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 , 僅能銷售其取得藥品注冊證書的藥品 。 未取得藥品零售資質的 , 不得向個人銷售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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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 , 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 , 具體目錄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 , 根據《清單》 , 主要涉及兩大類藥品 。
其一是政策法規明確禁止銷售的藥品 , 涉及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配方顆粒 。
其二是其他禁止通過網絡零售的藥品 。 具體如下:1、注射劑(降糖類藥物除外) 。 2、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 , 下同)、《關于進一步加強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復方甘草片和復方地芬諾酯片購銷管理的通知》(食藥監辦藥化監〔2013〕33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購銷管理的通知》(食藥監辦藥化監〔2014〕111號)所列的品種以及右美沙芬 。 3、《興奮劑目錄》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 。 4、用藥風險較高的品種: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哌唑嗪、普魯卡因胺、普羅帕酮、胺碘酮、奎寧、氨茶堿、膽茶堿、異丙腎上腺素;苯妥英鈉、卡馬西平、拉莫三嗪、水合氯醛、達比加群酯、華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撲米酮、碳酸鋰、異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堿;米非司酮、復方米非司酮、環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諾前列酮;法羅培南、夫地西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諾沙星、泊沙康唑、頭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奧硝唑、頭孢泊肟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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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辦法》指出 ,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 , 按照職責分工對第三方平臺和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實施監督檢查 。
對于通過網絡銷售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 , 違反《辦法》規定的 , 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規定的 ,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 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規定的 , 責令限期改正 , 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后果的 , 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 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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