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可樂中“致癌物”4-甲基咪唑( 二 )


1974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FAO/WHO)食品添加劑委員會規定,非氨法生產的焦糖色可根據需要用量不受限制 。氨法生產的焦糖色中的4-甲基咪唑含量不得超過200mg/kg,亞硫酸銨法生產的焦糖色中的4-甲基咪唑含量不得超過250mg/kg;亞硫酸鹽法和普通法無需檢測 。
美國食品用化學品法典(FCC V-2004)中,焦糖色中4-甲基咪唑指標為不超過0.025% 。
我國GB 8817-2001食品添加劑 焦糖色(亞硫酸銨法、氨法、普通法)中,4-甲基咪唑指標為不超過0.02%,普通法生產則無需檢測 。
美國公共利益科學中心已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施加壓力,要求其禁止使用焦糖色素 。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發言人道格拉斯-卡拉斯(Douglas Kara)則發表電子郵件聲明稱,該局沒有理由相信這種物質能帶來任何直接的風險,并表示該局正在對公共利益科學中心的呈請書進行審查 。FDA發言人表示:“要達到研究中會讓老鼠致癌的劑量,消費者必須每天喝掉超過1000罐汽水 。”說明碳酸飲料中4-甲基咪唑的含量是微乎其微的 。因此,公眾無需恐慌可樂中4-甲基咪唑的致癌性 。
[1] 高斌 關于氨法生產焦糖色4-甲基咪唑的產生及重量分析法 中國調味品 1985,06
【揭秘:可樂中“致癌物”4-甲基咪唑】[2] Abstract for TOX-67: 2-Methylimidazole and 4-Methylimidazole (CASRN 693-98-1 and 822-36-6)Share>[3] Chemical Listed Effective January 7, 2011 as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 Cause Cancer: 4-methylimidaz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