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出臺優化醫療服務十條舉措

本文轉自【鄭州發布】;
鄭州出臺優化醫療服務十條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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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人員從鄭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獲悉 ,
為更好的滿足群眾就醫需求 ,
特出臺優化醫療服務十條舉措 ,
舉措如下:
一、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 , 提升服務水平 , 充分利用各種途徑 , 告知群眾就醫流程;要大力推進預約診療 , 縮短患者就醫等待時間 。
二、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提升發熱門診收治能力 , 采取動態增加診室、留觀室 , 設置隔離留觀區、臨時隔離安置點等措施 , 確保后續發熱患者正常就醫 。
三、發熱門診出現陽性人員時 , 要第一時間轉運到定點收治機構;發熱門診就診陽性患者全部轉出后 , 發熱門診停診處置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 , 不得以消殺為由延誤正常接診 。
四、醫療機構要提升急診科收治能力 , 設置隔離病區 , 建立急危重癥患者救治綠色通道 , 實施核酸檢測和醫療救治同步進行 , 不得因核酸檢測延誤救治急危重癥患者 。
五、各急救站要嚴格服從市緊急醫療救援中心的統一調派 , 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則將患者轉送相應具備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急危重癥患者轉送不受市域內行政區域的限制 。
六、各醫療機構特別是三級綜合醫院、兒童??漆t院的急診、透析室、手術室、重癥監護室、分娩室等不得停診;如采取封管控措施 , 應在院內另一備用區域立即提供相應醫療服務 , 確保急危重癥患者得到及時救治 。
七、醫療機構因涉疫臨時管控 , 造成血液透析、孕產婦患者無法正常就醫的 , 要主動告知在本醫療機構連續性治療的患者 , 并主動協調解決好患者后續的治療 。
八、醫療機構不得以疫情防控、抗原陽性或沒有核酸檢測結果為由拒診、推諉或延誤治療;3歲以下嬰幼兒等特殊人群進入醫療機構可免于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九、醫療機構要統籌調配醫療資源 , 配足配齊配強發熱門診、急診急救等重點科室醫療力量 。
十、醫療機構要為孕產婦、老年人、兒童設立就診綠色通道;就診、候診時提供人性化服務 , 冬季或夏季要分別增加取暖或降溫設備 。
附件一:鄭州市主城區發熱門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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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鄭州市主城區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急診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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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周頤光
視覺∣王超塵周高虹
鄭州出臺優化醫療服務十條舉措】統籌∣王海萍黃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