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奶別被“鮮”迷惑

近一時期,媒體上常常有關于牛奶包裝應不應該標上“鮮”字的爭論,起因是國家質檢部門規定從去年10月開始,凡是經過熱加工處理的預包裝食品(包括牛奶),必須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其產品名稱不準命名為“鮮××” 。爭論引發了消費者的關注:為什么要做出這樣的規定?今后選擇牛奶應該以什么為標準?很多消費者也許還不知道,市場上的液體白奶有兩種,一種叫巴氏殺菌奶,是把生鮮牛奶經過15-20秒的72℃-75℃的加熱,將原奶中的有害微生物殺死,一般需要冷藏保存,保質期在2-7天左右,因此巴氏奶通常也叫殺菌奶、冷藏奶 。另一種超高溫滅菌奶,也是用生鮮牛奶做原料,用4秒鐘的134℃左右高溫將牛奶中的有害細菌全部殺死,在常溫下可以保存45天,最長可達6~9個月,因而,這種奶也叫常溫奶或滅菌奶,有時被稱為UHT奶,因為“超高溫瞬時滅菌”技術的英文縮寫為U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