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者|關于印發縣域慢性腎臟病等慢性疾病分級診療技術方案的通知( 二 )


6.診斷明確且病情穩定的患者每半年應由腎臟病專科醫師進行一次全面評估 , 對治療方案進行調整 。
7.有中醫藥治療需求而鄉鎮衛生院不能提供相應服務者 , 或者中醫藥治療效果不佳者 。
8.醫師判斷出現需上級醫院處理的其他情況 。
(三)縣級醫院上轉至上級醫院標準 。
1.疑難危重CKD患者 , 經醫師判斷難以診斷明確或控制病情者 。
2.CKD急性加重或出現危重并發癥和合并癥 , 經治療仍不能穩定者 。
3.CKD急性加重或出現危重并發癥和合并癥 , 經醫師判斷難以診斷明確或控制病情者 。
4.需要接受腎臟穿刺活檢 , 而當地醫院尚不能完成者 。
5.疑似罕見腎臟病 , 需要進一步診斷 。
6.高難度透析通路或特殊透析并發癥 , 當地醫院不能處理者 。
(四)縣級醫院下轉至鄉鎮衛生院標準
1.CKD急性加重治療后病情穩定者 , 并調整了長期治療方案后 。
2.CKD合并癥已確診的患者 , 制定了治療方案 , 評估了療效 , 且病情已得到穩定控制后 。
3.診斷明確 , 已確定中醫辨證治療方案 , 病情穩定的患者 。
(五)鄉鎮衛生院下轉至村衛生室標準
1.CKD已診斷明確且控制穩定 , 停止了糖皮質激素及免疫抑制治療者 。
2.CKD急性加重經過治療后病情控制穩定 , 且停止了免疫抑制治療者 。
4、患者篩查、診斷與評估
(一)篩查 。 (①②)
CKD初步篩查由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共同完成 。 在CKD高危人群中開展篩查 , 可達到較好的成本效益 。 健康人群每年建議進行一次尿常規和腎功能檢測 。 對于CKD高風險人群 , 如腎臟病家族史、糖尿病和高血壓人群等 , 應開展一級預防 , 每半年開展一次CKD防治知識宣教 ,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尿常規和腎功能檢測 。
(二)診斷與評估 。 (③④)
CKD定義:腎臟結構或功能異常>3個月 。 CKD診斷標準:出現表1中任何一項 , 持續時間超過3個月 。 CKD分期標準見表2:CKD根據腎小球濾過率(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 GFR)分為5期 。
表1 慢性腎臟病診斷標準
腎損傷標志
(1)白蛋白尿[AER≥30mg/24h;ACR≥30mg/g(或≥3mg/mmol)];
(2)尿沉渣異常;
(3)腎小管相關病變;
(4)組織學異常;
(5)影像學所見結構異常;
(6)腎移植病史
腎小球濾過率下降
GFR<60ml/(min·1.73m2)
注:AER:尿白蛋白排泄率;ACR:尿白蛋白肌酐比值;GFR:腎小球濾過率(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表2 慢性腎臟病分期
分期
GFR[ml/(min?1.73m2)]
描述
G1
≥90
正常或增高
G2
60~89
輕度下降
G3a
45~59
輕至中度下降
G3b
30~44
中至重度下降
G4
15~29
重度下降
G5
<15
腎衰竭
采用四變量MDRD公式或CKD-EPI公式估算GFR , 四變量MDRD=175×SCr(mg/dl)-1.154×年齡(歲)-0.203×0.742(如果是女性)
CKD的診斷和合并癥評估在縣級醫院完成(③④) 。
1.病史采集 。 (③)
(1)現病史:浮腫、血尿、高血壓、胸悶氣促、尿量改變、乏力、惡心嘔吐等癥狀出現的時間、程度 。
(2)個人史:吸煙飲酒史、職業暴露史、化學物質暴露史、感染史、生活區域 。
(3)既往史:了解有無高血壓、糖尿病、肝炎、結締組織病、血液系統疾病、過敏性疾病等病史及藥物應用史 。
(4)家族史:詢問有無CKD或系統性疾病等家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