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靜脈采血最新行業標準!( 三 )


5.7 綁扎止血帶
止血帶綁扎在采血部位上方5 cm~7.5 cm的位置 , 宜在開始采集第一管血時松開止血帶 , 使用時間不宜超過1 min 。 如某些情況止血帶需要在一個部位使用超過1 min , 宜松開止血帶 , 等待2 min后再重新綁扎 。 如需綁扎止血帶的部位皮膚有破損 , 宜選擇其他的采血部位 。
在穿刺時可讓患者攥拳(不可反復拍打采血部位) , 使靜脈更加充盈 , 以利于成功穿刺 。 穿刺成功后宜讓患者放松拳頭 , 盡量避免反復進行攥拳的動作 。
注:乳酸如使用靜脈血檢測(首選動脈血檢測)宜在不綁扎止血帶的情況下采血 , 或穿刺成功后松開止血帶待血液流動至少2 min后采集 。
5.8 消毒
以穿刺點為圓心 , 以圓形方式自內向外進行消毒 , 消毒范圍直徑5cm , 消毒2次 。 消毒劑發揮作用需與皮膚保持接觸至少30 s , 待自然干燥后穿刺 , 可防止標本溶血及灼燒感 。 如靜脈穿刺比較困難 , 在消毒后需要重新觸摸血管位置 , 宜在采血部位再次消毒后穿刺 。
血培養標本采集消毒要求見WS/T 503 。
5.9 靜脈穿刺與血液標本采集
5.9.1 若使用采血系統按照產品說明書操作 。
5.9.2 使用真空采血系統時 , 按照說明書的要求組裝采血針和持針器;如使用注射器采血 , 宜在采血前確保注射器內空氣已排盡 。
5.9.3 在穿刺部位下方握住患者手臂 , 拇指于穿刺點下方2.5 cm~5.0 cm處向下牽拉皮膚固定靜脈 , 避免觸碰消毒區 。
5.9.4 保持針頭斜面向上 , 使采血針與手臂呈30°左右的角度刺入靜脈 。 成功穿刺入靜脈后 , 可在靜脈內沿其走向繼續推進一些 , 保持采血針在靜脈內的穩定 。
5.9.5 使用真空采血系統時 , 將第一支采血管推入持針器/連接到采血針上(直針采血時利用持針器的側突防止采血針在靜脈中的移動) 。 等待采血管真空耗竭、血流停止后從持針器/采血針上拔出采血管 , 以確保采血量的充足 , 以及正確的血液與添加劑比例 。 繼續采集時 , 可將下一支采血管推入持針器/連接到采血針上 , 并重復上述采血過程 。 使用注射器采血時 , 宜緩慢勻速回抽針栓桿直到活塞達到注射器末端刻度 。
5.9.6 不同采血管的采集順序如下:
a) 血培養瓶;
b) 檸檬酸鈉抗凝采血管;
c) 血清采血管 , 包括含有促凝劑和/或分離膠;
d) 含有或不含分離膠的肝素抗凝采血管;
e) 含有或不含分離膠的EDTA抗凝采血管;
f) 葡萄糖酵解抑制采血管 。
注1:用于分子檢測的采血管宜置于肝素抗凝采血管前采集 , 避免可能的肝素污染引起PCR反應受抑 。
注2:用于微量元素檢測的采血管宜充分考慮前置采血管中添加劑是否含有所檢測的微量元素 , 必要時單獨采集;不宜使用注射器采集 。
使用蝶翼針且僅采集檸檬酸鈉抗凝標本時 , 宜棄去第一支采血管 。 被棄去的采血管用于預充采血組件的管路 , 無需完全充滿 。
如使用注射器采血 , 血液從注射器轉注至真空采血管中的順序與真空采血系統的采集順序相同 。 不宜拔除真空采血管的膠塞 , 不宜對注射器針栓施加壓力 , 由血液自行流入采血管 , 直到血流停止 , 以確保正確的血液與添加劑比例 , 并減少溶血的發生 。
特殊情況只能從靜脈留置管中采血時 , 對于凝血功能檢測宜棄去最初的5 ml或6倍管腔體積的血液 , 對于其他檢測宜棄去最初的2倍管腔體積的血液 。
5.9.7 含有添加劑的采血管在血液采集后宜立即輕柔顛倒混勻 , 混勻次數宜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 不可劇烈震蕩混勻 , 以避免溶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