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化療有可能致癌,為什么還要做化療呢?

一直以來,化療藥被很多人認為是“毒藥”,有誘發第二原發腫瘤的可能,也就是病人出現了和原來腫瘤不一樣的腫瘤,因此從這個角度理解,化療藥物具有致癌性。
因與果的問題如果間隔時間很短,相關性就很強,比如化療引起惡心、嘔吐,沒有其它原因,其結果顯然就是化療的問題。
化療|化療有可能致癌,為什么還要做化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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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療誘發第二腫瘤卻是化療后很長時間發生的問題,相關性就不是那么密切了,也就是說第二原發腫瘤不一定是化療引起的。
那么,為什么化療藥物被認為有致癌性的呢?
大家也都知道化療是沒有針對性的,癌細胞、正常細胞通通被損傷,癌細胞不說了、就是要殺死、殺傷它們,而正常細胞受到損傷后會有一些細胞不再正常,發生癌變的可能性就要大了。
一般認為癌細胞形成需要15-25年的高危因素刺激,包括化療,所以理論上存在化療致癌的可能,遠期毒副反應。
化療|化療有可能致癌,為什么還要做化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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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療治療癌癥的,卻有誘發其它癌癥的可能,還能做嗎?還要做嗎?
任何事情都要評估利害、權衡輕重后做出選擇,化療也如此。為什么很多早期癌癥不做化療呢?單純手術就可能治愈,化療總體上沒有降低復發、延長生存時間的作用。
而對于能化療、需化療的中晚期病人,化療可以延長生存時間、改善生活質量,對于十多年后可能誘發第二腫瘤來說,利還是大一些,再說也是可能、極少數。
化療|化療有可能致癌,為什么還要做化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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